作者:
Emacs (打馬小蝦兵)
2013-01-22 11:28:41〔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縣吳姓男子99年間在竹北市1家科技公司上班,因有部屬
沒領到薪資,又在網路上看到公司董事長接受財經記者專訪,暢談公司願景,吳男憤而在
留言罵「爛公司」,新竹地方法院依妨害信用罪判處吳男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吳姓男子99年4月起擔任竹北1家科技公司的總經理,並進用2名部屬,由於其
中1名張姓部屬6月份薪資沒有領到,吳男向董事長抗議未果,於是憤而與部屬們一同遞辭
呈。
99年7月間,吳姓男子用公司宿舍的網路,在董事長接受財經記者1篇專訪的新聞資料下方
,留言「爛公司,過河拆橋加上財務危機(無理由的延宕所有員工薪資,誰敢要,即刻走
路),與之合作的公司要小心,客戶可能拿不到貨,廠商可能收不到錢啊。」
這家科技公司看到網路留言後報警偵辦,警方查出是從吳男的宿舍發出,但吳男否認犯案
,辯稱是可能其他擁有宿舍鑰匙的員工所發。但法官認為,證人指出被告宿舍鑰匙僅有被
告保管,同時宿舍也只有被告一人居住,加上公司提出證據顯示薪資問題是因人事資料未
齊全所以延後發放,並非發不出薪資。
法官認為,被告吳男僅因與公司間勞資爭議,竟不思循民事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率爾把
貶損公司財務能力的不實流言散布於公開網路,依妨害信用罪判處被告拘役59日,得易科
罰金。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20/today-north17.htm
作者:
sawang (Keinohrhasen)
2013-01-22 11:33:00哪一家啊 囧
作者:
testutw (末撤)
2013-01-22 11:43:00表示人民已經不相信法院 不思檢討還敢判有罪
作者: dinway (......) 2013-01-22 11:56:00
這個主管蠻有義氣的 不過在台灣就是這種下場
作者:
caseyy (網路之狼)
2013-01-22 12:28:00哈哈哈哈,法院也變資方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3-01-22 13:02:00發不出還不能罵爛公司喔 是給公司凹爽的?
作者:
bbbing (無)
2013-01-22 13:23:00罵資方關兩個月,操死勞工…
作者: lave70 2013-01-22 13:32:00
這簽名檔也很有意思啊 教學相長 或是不同的人有不同想法
作者:
manlike ( )
2013-01-22 13:39:00法官收多少錢??
真慘~最少要繳59000,快要跟勞基法的重罰一樣多了
作者: O1DsTeR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2013-01-22 20:28:00
9樓小心 你侮辱的是法官 [隨便都會收到信
作者: Toyario 2013-01-22 22:35:00
薪資沒準時發確實不是好的公司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