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decft (Kevin)
2013-02-03 17:38:07如果新公司所寄發的Offering letter 上面寫到"試用期間薪水":N
那三個月試用期過後是不是會依表現再調呢??
因為當初面試時,薪水討論上,得到答案是如果有錄取時,才會告知。
不過那時候有先問過我希望多少,或者還是依公司規定給薪。
並沒給我確切的答案,要我回去等錄取通知
事後幾天已接到人資打來說錄取,並寄發一份Offer給我,
就寫到試用期間薪水:N 才想問試用期過後是否會再調呢??
還有一點想詢問大大們,新公司要我報到當天繳交文件中,有一項是前一份工作的薪資單,
這是否合理呢?
因為過去的幾份工作過 都沒遇過上述二個大問題 想請求大家的心得或答案了。 謝謝
PS.我還在職中,其實很猶豫要不要去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