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TTWar (WTF................)》之銘言:
: 1. 老闆給的事情一天都不偷懶做滿8小時一定做不完
: 所以得加班...每天大概會超出3~4小時吧
這一點就是老闆問題 或是管理不當
如果是常態 建議別幹了
: 但是那些很靠北的PM每次都把案子deadline定的很趕
: 老闆 : 我也不願意 PM這樣定
: PM : 那是日本/韓國客戶說這時間沒交出sample就掰掰 那不然大家都不要賣
: 請問 東西沒辦法賣 大家都走路了 你加不加班 !?
這點搞過蘋果相關都知道
也是管理人力問題 不能當常態加班的理由
加錢加人就搞的出來
: 2. 有很多加班的事情是 schedule 之外的
: ex : IC回來石頭一顆 不會動 , 上頭急死了, 要你趕快找到問題
: 你敢跟他說 六點了 我要下班 明天再找嗎...? 我是不敢....
: 這些東西很難畫分 , 因為東西回來不會動 很有可能是我出了包
: 那我該不該主動加班把問題找到 ? 不然東西不動 後面SD都要發呆等你 ?
如果是偶發 加班ok 如果是經常性 公司該安排輪班人員
: 3. 老闆不明說但是你不加班 他不裁你 但是讓你分紅很難看....
: 如果你知道你不加班分紅會少別人5成, 你會加班嗎 ?
: 結果大家都說要準時下班 最後都還是為了多拿點分紅留下來.........
: 最後還是變成全體加班.......如果你很隨意覺得一年14month就好 我也沒辦法
我前兩份工作就是這樣搞 沒事情我絕對準時下班
確實加薪幅度都很低 只有2~6%
因為我申訴過兩次公司沒依規定給加班費
但是我不後悔 別人認為我離開一間 一年可以休假140天 加班不多 年薪破百的公司
很可惜
經過兩次這樣的循環 我總算找到尚可的工作
至少薪水兩倍 雖然年休只剩130天
但是少加班(一個月加班超過四小時 稱作加班多)
: 綜合以上幾點 我覺得科技業加班是必然的..........
: 不加班只會讓公司師去競爭力.......你不做還很多公司會去做....
: 癥結點在 加班了 應該要給加班費 想想看如果一天超時3~4小時
: 全都算加班費的話 一個月可以多領40~50%的月薪 我相信大家都會做的很滿意...
: 如何限制公司必須給加班費是政府該努力的方向 ~_~
必須靠無薪加班才有競爭力的公司 就讓他倒吧 讓他離開台灣去別的國家吧
台灣不需要這樣的鳥公司
加班費才多40~50%太少了
日本人加班程度 狂加班下去可以拿到2.5倍的月薪
再說一個例子
某家跨國企業 在台灣 新加坡 日本韓國 上海都有工廠
唯獨台灣廠沒有加班費 基本底薪已經是亞洲最低 比上海都低
沒有加班費原因是 HR說 法規問題我們會處理 不給加班費沒有問題
該公司原本是有加班費的 來台灣的前三年
台灣加班費也很不合理 1.33 1.66 2倍 已經很低了
計算方法居然是用月薪/240
有些公司 還用底薪算 加班費低的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