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公司於加班系統制定加班時數上限

作者: layumi (虔心向學)   2013-04-19 22:59:23
因為勞基法有加班上限46小時的限制 , 為了規避查緝
公司於加班申請系統上強制加入46小時的限制
等於加班超過46小時只能摸摸鼻子自己吞掉 , 多做的全部送公司
請問對於這種作法 , 前輩們又是如何去處理呢 ?
PS : 公司給的很一般般 , 超時工作久了很火大 , 老闆又裝傻
看到大家都這樣被凹 , 又得悶著頭做 , 實在很火大
就算你多做 , 看加班當績效的大頭又覺得你沒加班 , 真的是令人抓狂
作者: badofn (大鯊魚)   2013-04-19 23:07:00
為了保有這份工作 我是送給公司T^T 期望有新見解!
作者: ccuwck (乘那清爽的風)   2013-04-19 23:22:00
應該還有加班都要先送半個小時...
作者: patrickk (修養生息)   2013-04-19 23:39:00
工會直接去勞委會幹翻這個系統不就解決了
作者: ckg (邁向新階段)   2013-04-19 23:48:00
我猜等一下會有人推說,有加班費就很好了,一堆連加班費都沒有
作者: alamabarry (.............)   2013-04-20 00:18:00
又想要績效 又想要不加班~~就剛剛好加到46小時吧 想要績效想違法加班 就沒加班費
作者: layumi (虔心向學)   2013-04-20 00:22:00
被迫加班又被吃時數才火大 , 能準時回家誰想加班
作者: layumi (虔心向學)   2013-04-20 00:23:00
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 , 連點人的尊嚴都沒有
作者: mmzznnxxbbcc (黃囧龍)   2013-04-20 04:04:00
確實是一堆沒加班費的...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3-04-20 13:17:00
確實一堆沒加班費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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