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幸錄取一家公司今年的研替
該公司形象不錯 也有獲政府補助之相關新聞
面試過程人事跟警衛(你沒看錯 我有跟警衛聊過天)都讚譽有加
這幾天收到公司要簽研替的合約(一式三份)
這是否算是正式offer !? (第一次找工作 不懂請體諒)
但合約書上並無載明新資 (只有說不得低於公司四職等薪資... 等等)
有聽說有人面試口頭offer 45K 實際收到offer時上面只有寫35K
依照該公司形象應該是不會有以上情況
但我沒有收過上述所謂的載明薪資的實際offer耶
這樣正常嗎??
還是研替合約歸合約 offer歸offer
我該跟人事要求要一份載明薪資的資料確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