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電資工會日前接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的邀請,參加11/07舉行的
服務業貿易協議第10場公聽會,此次會議主要討論的產業有:
(一)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二)航空器租賃(涉及航權者除外)
(三)其他機器與設備租賃(電信設備及電力設備租賃除外)
(四)線上遊戲業-限製作與研發服務
影像連結:
http://youtu.be/sxlg3-65D6w (可點擊影像右下角開啟同步字幕)
以下為發言全文:
大會主席,與會的各位來賓,大家好,今天很榮幸能夠代表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來到這
邊發言。
我們是一群在台灣的電子業跟資訊業工作的員工-主要是工程師-所組織的工會。針對服
貿這個議題,首先我們要說的是,我們承認,在臺灣一個這麼小的市場,現階段我們必須
要倚賴跨國貿易來做為我們的經濟命脈。同時我們也知道,在這二十年以來,兩岸經貿的
整合已經到達了不可逆轉的程度。所以今天我們知道即使服貿退回重談,它通過也只是時
程上的問題,這點無論我們自己喜不喜歡,我們都必須要先去接受。
但是我們要說的是,在所有的自由貿易協議當中,我們勞工還是會關心三件事:
第一,對工作機會的影響;
第二,對薪資水平的影響;
第三,自由貿易創造出來的價值,能不能透過稅收的方式,回饋到整個社會,成為我們
全民能夠共享的資源?
關於第一點,根據中經院提出的「服貿影響評估報告」裡面寫到,簽署服貿協議之後,整
體來說可能增加的工作機會只有一萬一千多人。因為裡面沒有比較細的行業分類,我們只
能看跟我們比較有關的,以通訊服務業來說,增加的就業人口只有一百五十人。所以我們
可以知道,服貿對於工作機會的增加幾乎沒有幫助。
第二點,關於薪資水平的問題,現在在臺灣資訊產業工作,以專業人員來說,平均月薪大
約在四萬八千塊到五萬塊台幣;而根據大陸的統計,他們現在所謂軟件服務業的平均年薪
已經超過八萬人民幣。而大陸的大學畢業生,做為新鮮人進入他們的信息產業去工作,起
薪也有六千到八千(人民幣),如果你是在比較好的公司,有一萬塊人民幣-這是月薪。
這都顯示兩岸資訊業的薪資水平現在幾乎沒有差別了。
沒有差別的意思,第一個就是說,我們認為簽署服貿之後,其實對於我們資訊業勞工的薪
資提升大概沒有幫助。另外有一個更重要的現象是什麼?以我們工會自己來說,就有會員
原本在臺灣的IT產業公司工作,而且還是不錯的公司,是前幾名的公司。但是因為他認為
這個公司工作時間太長,勞動條件太差,所以最後他決定轉到大陸去,他到大陸的百度工
作。去到那邊,不但他的薪水提高了,而且福利比較好,勞動條件比較好,所以他自己認
為短期內不會回來。
我們可以看到的是說,這是無論是否簽署服貿,都已經正在發生的事實。表面上來看,我
們可以說這好像是我們台灣的勞工工作機會增加了,雖然是這樣,可是我們要考慮到,對
於一些特別是像我這樣子的,我們這些年輕的勞工來說,有些人他是希望可以留在臺灣工
作,留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發展。對於我們這些人來說,因為勞動條件太差,不得不到大陸
去工作,這是一個痛苦的決定。
我要先說,現在在台灣,如果你大學念了資訊工程系,一般你的就業選擇,最頂尖的人,
有辦法的人,他會到美國;其次,現在開始有越來越多人考慮去到中國工作,或者其實大
部份的人可能會在台灣的製造業-因為資訊業你要找到一份像樣工作的機會越來越少。但
是在這同時呢,我們卻看到,政府卻和資方一起宣稱說臺灣找不到人才,所以必須增加開
放外籍人士來臺工作。對此,我們要代表這個產業的勞工提出嚴正的抗議:我們認為臺灣
不是沒有人才,而是因為臺灣的整體勞動條件,正在一批一批地把我們優秀的人才都逼走
,逼到其他國家。
第三,有關稅改的問題,我們在政府提供的所有資訊跟評估報告當中,完全沒有看到任何
有關簽署服貿以後是否會增加稅收的評估。就好像說簽了服貿之後,因為產值增加,自然
就會帶來更多的稅收,恩澤廣被於所有的勞工大眾。然而,我們從經驗中看到,隨著「促
產條例」以及「產創條例」先後的推動,政府不斷地對財團減稅,所以前述這種所謂的「
涓滴理論」其實已經在我們的實證經驗中完全破產,被推翻了。可是對於國家,對於整個
社會來說,透過稅收進行的所得重分配,依然是減少貧富差距的重要手段。所以我們在這
邊要求有關的部會應該提出兩岸簽署服貿協議之後,到底能夠增加多少稅收,能夠給我們
這樣子的評估數據。
最後,我們認為政府過去二十年來的產業政策,追根究底就只有兩個字,叫做鬆綁。無論
是對國際貿易障礙的鬆綁,還是對企業的稅收,對於勞動條件,乃至於社會責任的鬆綁。
我想在座各位可能覺得鬆綁是件好事,但在這種新自由主義引導的思維之下,就我們勞工
看到的是,平均實質薪資超過16年沒有成長,我們的工作時間越來越長,工作越來越累,
勞工生活越來越痛苦。雖然我們也知道現階段,區域經貿整合這個趨勢是沒有辦法擋的,
可是我們勞工在經貿協議談判的過程中,往往是被迫接受,被決定了命運。
這次服貿協議當中,特別在今天這場公聽會跟我們工會有關的兩個行業,其實都已經在開
放的範圍當中(註:指「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和「線上遊戲服務業」,在我國加入WTO
和98年開放陸資來台後,已先後對外開放)所以影響可能不大。但是相對的,我們也認為
對勞工的益處來說,也沒有政府宣稱的那麼多。我們的政府總是說,服貿通過以後,市場
打開,得到商機,勞工的生活也會變好。我們認為這樣的推論毫無根據,我們拒絕對為這
種誤導性的宣稱背書。
同時要質問現在的政府,在你們大力宣傳服貿協定之餘,對於勞工的勞動條件下降,做了
什麼努力?對於台灣人才因為在台灣找不到像樣工作而必須到國外去工作這件事,你們又
有什麼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