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提出離職的時間點

作者: freeswing719 (吸引力)   2014-01-06 00:39:50
※ 引述《VIENNALOVE (Prada蝴蝶結長夾好美)》之銘言:
: 請問各位大大
: 如果在2013/10/22第一天入職
: 三個月試用期之後是到2014/01/22
: 如果預計在2014/02/07離職
: 而且當初有跟公司簽屬一份勞工契約是說要30天以前提出通知公司
: 請問這樣小弟要離職的話是否要在2014/01/07就跟公司說要下個月要離職呢?
: 這樣是還在試用期內就提出通知嗎?
: 謝謝
我也想知道
我有簽一份契約
2013/12/30~2014/6/30
開始 到期
契約規定三個月為試用期
裡面提到離職要30天預告
這是定期契約嗎?
可以隨提隨走?
作者: GoTotsmc (tsmc boy)   2014-01-06 00:55:00
上面推文不就有講了 又開一篇問哪招
作者: Compalcomm   2014-01-06 01:17:00
跟勞基法牴觸了阿
作者: rannin (誰不知鬼查覺)   2014-01-06 02:53:00
抵觸契約無效論,除非有簽約金或等價關係
作者: jackevo (幸福)   2014-01-06 07:06:00
洗洗睡
作者: tyc5116 (累人啊....)   2014-01-06 08:26:00
藉這標題回一下,試用期滿"保證"薪資+nK,算不算等價關係?
作者: SamMark (里維士官長)   2014-01-06 09:01:00
勞基法規定什麼就是什麼 其他東西一概不管
作者: charles1234 (Practice makes perfect)   2014-01-06 09:32:00
很多公司都愛搞這動作,真的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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