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小弟今天跟主管口頭提出離職,預計3/5離開
可能因為剛發年終就馬上提,主管不爽
主管要求我隔天就離職,薪資只計算到1/29
如果我不願意接受,堅持要做到3/5,但公司強制要求我隔天離職
是否可以要求非自願離職證明?
感謝各位前輩解惑!
作者:
whccpl (喵派)
2014-01-29 02:22:00有什麼好不爽的 又不是花他的錢
作者:
Hanbor ( )
2014-01-29 04:10:00若已經發出書面通知依法來說他可以提前讓你走不用接受你的
作者:
Hanbor ( )
2014-01-29 04:11:00預告期 但現在是他要求你隔日即離職 所以算非自願離職
作者:
Hanbor ( )
2014-01-29 04:13:00可以去提調解 訴訟 確認僱用關係存在...
作者:
aagg00 (aagg00)
2014-01-29 05:06:00可以要
作者:
PTTcrazy (騙我不懂喔)
2014-01-29 07:06:00告他,現在公司都皮皮
作者:
diablos ( )
2014-01-29 07:55:00他可以要你提早走,但這算資遣,要按勞基法依年資付預告薪資,特休折現和資遣費,拿非志願離職證明書。這就是為何一般人都知拿完年終在提離職,不然領年終前被公司知道你想走,大部份公司會馬上趕人,頂多把年終當資遣費發給你
作者:
diablos ( )
2014-01-29 08:03:00非自願,sorry打錯字
作者:
sai1268 (....)
2014-01-29 08:58:00奇怪到底在不爽什麼啦XD這世界什麼人都有
作者:
kj66 (春天何時到來)
2014-01-29 09:05:00主管do量真小
作者:
alumi7 (none)
2014-01-29 09:09:00這那算資遣 你自己提離職 如果公司覺得沒有交接的必要 就可以放你走了
作者: panpan19 (噴噴一久) 2014-01-29 09:52:00
怎麼覺得這聽起來好耳熟
作者:
blanki (夢想不能只是想像)
2014-01-29 11:03:00我比較納悶,過年前提比較好嗎?年後提,讓人家過完年後,在去煩惱人力的問題,不是比較好嗎?而且也不用擔心被婊。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1-29 11:03:00公司當然可以放你走,除了資遣費外,還得給預告薪資才行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1-29 11:04:00除非你任職未超過三個月,才是隨提隨離職
作者:
atuatu (atu)
2014-01-29 11:54:00不幹最大
作者:
G8AJ (嗯哼)
2014-01-29 13:29:00一切依照公司規定 他要你提早就是資遣 你按照規則來他也拿你沒辦法
作者:
wwwsky (正向思考)
2014-01-29 14:16:00誰鳥他 不幹最大 他要你1/29走 那一切按照規定來
作者:
wwwsky (正向思考)
2014-01-29 14:17:00資遣費先準備好來請你走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4-01-29 15:35:00我覺得根本不能要資遣費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4-01-29 15:36:00離職預告期在勞基法是勞工的義務(但無罰則) 非資方義務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4-01-29 15:37:00你已自提離職 公司覺得無交接必要 當然可以讓你提早離職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4-01-29 15:38:00大家也去看看勞基法關於資遣的篇章吧
作者:
Gyin (Gyin)
2014-01-29 15:48:00自己提的應該很難要到資遣費...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4-01-29 16:09:00原PO也只是口頭提 口頭提是沒有證據的 老闆若真的要你隔天就離職 那算資遣吧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4-01-29 18:09:00口頭提沒證據?那當作誤會一場囉?
作者:
ganbatte (甘巴爹)
2014-01-29 18:45:00因資方緣故要求指定時間離職當然屬資遣阿,這個沒問題
作者:
ganbatte (甘巴爹)
2014-01-29 18:48:00若未符合提前告知天數,若資方願意支付天數對應薪資則ok
作者:
bervis (世界越快,心則慢)
2014-01-29 19:01:00錄音告牠,有多一筆年終哪裡不好?
作者:
diablos ( )
2014-01-29 20:02:00只是很簡單的問題, 不論勞資方都需按勞基法依年資做預告通知, 最常見的不過就是資方欲違法來省錢罷了
作者: antisupreme (好香喔~~~) 2014-01-29 22:29:00
這件事最後就在我今天沒去找HR的情況下結束了
作者:
diablos ( )
2014-01-30 14:15:00這篇的起源是主管對勞基法的無知和對原po的不爽報復,公司不可能發給年終後,又給資遣費。原po事先應有研究過勞基法了,若年資夠,我覺得結果就是按法規一個月後自願離職。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4-01-30 16:27:00原PO你還是可以跟老闆要求補到3/5的薪資 不然就拿非離職證明這是你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