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30歲工作不積極沒熱情..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4-02-05 13:13:39
※ 引述《sasako ( )》之銘言:
: 若是寫程式的硬體或是軟體RD,工作5年,月薪六萬,說真的不多,甚至我覺得有點少!
: 我目前跟你差不多心態,所以很想換,換到可以領比較多...
: 有點操無所謂,因為處在現在的狀態就是沒啥目標...
: 但是現在台灣的科技業就是有一年沒一年,今年有單,就不錯,明年沒單就掰掰...
: 讓我現在幾乎把重心放在投資學習上,畢竟RD對我來說,是無法長久的職業...
: 目前而言,就是一個薪水比其他行業好的地方,但熱情卻一點一點正在消失ing...
某些公司裡的RD可以拿很多,但是事情也很多.加班加到分不清黑夜還是白天~
最要不得的是遇到,
整間公司的員工都認為RD上班很輕鬆,只是簡單的程式開發而應該要讓RD多加班,
錢給少少,卻扛最多的責任和工時!
很多公司裡還有人會故意當著老闆的面,直接酸別人不加班,
一副自己對公司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小人嘴臉.
這種人沒能力,像隻哈巴狗,就只能每天依著老闆吐舌頭,討骨頭吃,
老闆的一舉一動,他都很關心.
他上班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在養成慣老闆~
逢人就自誇是科技業的扛壩子,
深怕別人爬過他,能在背後打壓就盡其所能來打壓,
道是老闆一不在公司裡,這種人立刻溜班,
所以不要說這腫人會一起加班了,能在公司的大樓裡或方圓5公里內找到他就算奇蹟囉~
反正他跟人事撒撒嬌,給人事一點小甜頭,
遲到,早退,溜班.甚至出去抽菸抽一整個下午.,在茶水間裡混上一個多小時...
啊~ 都沒關係啦~
有很多加班的事件發生,
就是這些X娘養的搞出來的!
年終還領的又超多!
這種人是怎麼都治不了的,
一切都要看慣老闆的定奪,
但台灣有良心的慣老闆,少之又少...
反正別人的小孩都死不完的~ 員工上班上道家破人亡,都不關公司的事,不是嗎?
我還遇過待了某位被重量級遊戲開發公司趕走的超資深RD,
他根本不用加班,因為公司的程式碼都已經印在腦海裡,揮之不去.
甚至一整個遊戲要重新開發,他不到一個小時就可以把所有架構都完成~
他當時再多待一個月的話,那間趕他走的公司那年就要給他100多萬的分紅獎金和好幾個月
的年終,
這些是他剛進公司的公司規範自己規定的~
他失業後,整個人後來有點精神失常了. (他待了9年11個月被趕走,隔年的年終也沒他的份
~)
公司還寄競業條款給他,警告他不得重製公司產品.
聽說他有寫很多封信,想給現在牢裡的那位前總統看...
現在他在大陸,領4xk,晚景一片淒涼.
其實用撈飽走人的心態會好過一點,
講再多都沒用,
撈不飽錢就準備走人吧~ 不就是這麼一回事?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16:00
社會就是這樣 不意外工作不就是為了賺錢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17:00
別跟老闆過不去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18:00
人生苦短 好好經營家庭比較實際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19:00
敬業條款假的 從我進第一家公司 就有資深RD這麼說過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19:00
當下屬的千萬不要白目 不然被整還傻傻der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0:00
職場生存不是那麼簡單的 還不是為了一碗飯吃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20:00
但公司損失資深RD 是很可悲的 因為以後遇到問題 很難解決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1:00
競業條款是真的 我就遇過有人被告這職場要的不是你多強 而是傻奴才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22:00
那可能是RD留下罪證確鑿的紀錄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3:00
需要嗎 告你剛剛好而已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23:00
因為現在雲端太方便 手持裝置又這麼多 要留下記錄很難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24:00
要告就去告壓!公司也撈不到什麼好處...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4:00
當別人只是想告你 你就只能陪人玩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25:00
而且公司基本上要挖你 就是需要你的技術 前公司來告..我也是繼續領薪水...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5:00
這就是社會 事實就是如此
作者: zszsdd (平民螞蟻)   2014-02-05 13:25:00
能力這麼好,還被玩,希望能重新站起來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6:00
就是能力好才要玩你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7:00
能力不好才能當主管 當然要把愛鬧的拔除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8:00
看歷史皇位爭奪不就都是贏者通拿看你有沒有跟對人而已
作者: CK100 (cJ)   2014-02-05 13:29:00
職場也是有清算的 這都司空見慣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33:00
誰都可以清算 但公司要清算RD 撕破臉 就不要怪RD搞你的案子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3:34:00
到時候埋一個bug 讓你出不了貨 損失更大
作者: proach ( )   2014-02-05 13:38:00
如果月領 4xK RMB, 應該日子不會太差啦 :)
作者: ruthertw (小葉老大)   2014-02-05 14:05:00
4xk新台幣
作者: micbrimac (shark)   2014-02-05 14:27:00
競業條款的前提是前公司必須給離職員工一筆錢 不然是不成立的
作者: sasako (這世界太缺乏歡樂)   2014-02-05 14:33:00
推一下樓上 似乎是這樣...
作者: b6byc (oopp)   2014-02-05 14:43:00
有夠慘. 所以我常跟我朋友說,早點下班,跳槽,才是真的.
作者: poiu1234 ( )   2014-02-05 14:45:00
4xk要換成rmb才值得離鄉
作者: kyll (包子)   2014-02-05 15:16:00
一副自己對公司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的小人嘴臉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4-02-05 16:15:00
我記得一般競業條款,公司自己要資遣員工的話,就不算在內
作者: leotompp (不哩皮)   2014-02-05 16:43:00
....你說的那種人 這產業真的是 一堆!!!
作者: giantwinter   2014-02-05 18:48:00
4xK rmb 吧
作者: f1234518456 (...........)   2014-02-05 23:29:00
被資遣誰跟你競業 剖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