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離職證明

作者: mangod (11月的阿宅)   2014-02-20 20:19:09
朋友沒帳號幫她代po
事情是這樣的 朋友在A公司做滿一年後離職
進入B公司任職 期間覺得與自己興趣不和所以騎驢找馬找下份工作
最近錄取了C公司 但當初因為在B公司就職大概只有5~6個月
覺得時間太短不算經歷 所以在應徵時並沒有將此經歷寫上去
而現在C公司要報到需繳交離職證明跟勞健保轉出單
那是應該繳交哪一份離職證明比較好呢?
如果繳交B的離職證明 不知道人資會不會講話...
還是說人資根本不會看這個?
以上疑問 懇請各位溫拿不吝提供意見 謝謝....
作者: lachtchlee (nymph)   2014-02-20 20:32:00
離職證明跟勞健保轉出單 當然是B公司
作者: WangFrank (徬徨)   2014-02-20 23:20:00
照交不誤…
作者: ashyang (LMC)   2014-02-21 09:55:00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當然是繳B公司的
作者: a092107149 (kevin)   2014-02-22 13:56:00
離職證明可以交A的,而健保轉出單不想被立刻發現C的資料,你可以先到區公所轉入健保,等要上班在從區公所轉出,這樣轉出單就是公所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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