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必須要講
你工作態度有問題
我可以理解為什麼老闆想請你走人
根據你的自述
公司走了兩個美工而且很急迫
結果你剛上班一個月隔月就想請八天假?
你這不叫上班
以上題外話
接下來說說我印象中的勞基法規定
有錯誤歡迎專家指正
1. 颱風天是可以算薪資也可以不算薪資的
所以你也不用好心說你沒算颱風假
公司的確可以不算
2. 任職如果當月未滿一定天數
根據勞基法規定印象中的確是拿28/30/31天來除(看當月天數)
然後因為一個月需給有給薪假7天
所以這裡你應該是可以拿到3天的有給薪
所以你總共應該可以領15天的薪資
3. 勞健保本來除了僱主負擔的部分
你就是得自己付
所以扣你勞健保是應該的
4. 全勤獎金算是經常性薪資 所以要算進去
所以你的薪資算法
應該就是25000/30*15=12500
然後要再扣掉勞健保
遲到部分則依時數扣薪
另外如果當初口頭約定家中上班沒有錄音或信件記錄
老闆娘狠一點扣你一天法律上你也拿他沒辦法
我個人覺得這件事情上面
老闆娘的確有法律問題
但如果講到正義
我覺得不見得就是站在你那邊
我建議老闆娘應該要依法給你足額的薪資
不用捨不得或肚爛那幾千塊小錢
另外在離職證明書上
把你的不適任與被開除的原因
照實陳述于其上
例如
1. 睡過頭遲到
2. 上班不足一個月 不顧公司人力需求 欲請求8天休假
3. 工作態度不佳
最後提醒你
台灣幾乎有規模有制度福利好的工作職缺
都會要求這個離職證明書
如果你覺得老闆娘過分
你是不是也該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是不是也過分?
我不知道你請那八天是為了什麼
但是你才上班不到一個月
我是合理懷疑那可能是旅行
還是什麼私人安排好的事物
即使是突發事件要請到八天之久的
我個人覺得有點難以想像
如果我是你
我會傾向于趁早就提出辭呈
不要害公司在缺人手的狀態下
無法補足正常的人力
這樣公司趕快找適合的人
我解決私人事務後趕快找自己的工作
大家好聚好散
※ 引述《day90259 (阿笨)》之銘言:
: 主題:想問全職不足月薪資算法
: 燙手山芋!領完錢也簽了名,當下與資方溝通不攏,拍了工資表與打卡表想從勞工局這邊檢
: 舉資方盼能調解,不曉得是否可行,雖然增取的工資不是大錢,但對我來說也是付出認真勞
: 力的啊!
: 望請各位大大給我一點建言。
: 工作性質:全職
: 工作內容:美工設計
: 工作總天數:12天
: (7月15、16、17、18、{假日19、20}、21、22、{颱風天放假23}、24、25、{假日26、
: 27}、28、29、30、31)
: (上班第二天7/16在家工作,研習indesign製作書籍的軟體並製作工作案子,上班前得到老
: 闆娘許可也算為工作天。)
: (還原當時情形:上班第一天得知要製作書籍,應徵時已告知軟體indesign並不擅長,需要
: 前輩稍為帶領一下,下班前卻得知兩位同事隔天走人,因此無人可帶領情況下,為解決日後
: 必須面對道到製作書籍的問題,第二天上班前致電向老闆娘提出此問題,商討怎麼解決。老
: 闆娘認為無人會此軟體、公司又需趕緊完成此書籍的狀態下,應許讓我在家中研習此體。)
: 實際打卡天數:11天
: 上班時間:8小時/天( 8:00~12:00 ; 13:30~17:30 )
: 福利:
: 1/保勞健保
: 2/周休二日
: 資方在談薪資時允諾勞方第一個月可實拿25000
: 第二月薪資即可調漲。
: 離職原因:八月份須請假8天
: 提請假時間:7/30(請假不成,老闆娘提及做到此月底結束。)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1下午前往公司現領薪水
: 問題一:原本應給予工作天數的7/16(第二天),反稱老闆認為美工求職,軟體本身應必
: 備,不應公司提供天數予以再學習。因此這天不算。
: 我:這是老闆娘自己答應可以的,並且求職時也有告知資方書籍並不擅長製作的狀況,東西
: 又急的必要性。公司美工走光,剩我一個,我僅是站在解決問題的角度提出再家研習製作的
: 方法,並且與老闆娘達成共識才沒去的呀。老闆怎可這樣說根本不合情宜。
: 問題二:原本應予的實拿25000,卻辯稱為是23000+2000全勤,然後因此月不足月扣除兩
: 千全勤,薪資由23000除以天數30天做計算
: 23000(月)/30(天)=767/天
: 767/8小時=96元/小時(what...!?
: 767 元/天 x 11/天(實際打卡天數)=8437元/11天
: 扣除健保672元(為何還要自己付?
: 實拿7765元
: 並在薪資表上簽了名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我完全不曉得老闆娘會來這招,也對勞基法不了解。只是就換算薪資1hr僅95元情況,覺得
: 超級不合理啊。
: 如果我知道第一個月是按30天算天數,老闆娘不合理的算法,我幹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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