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分紅緩課稅 限額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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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4.09.24 03:27 am
行政院昨(23)日敲定,五大員工獎酬工具將以員工獲配股票500萬元額度內,實施五年
緩課稅,經主管機關同意,可擴及一定條件子公司。
此外,單一員工可領取的限制型股票及認股權憑證限額,也決定從現行已發行股份的千分
之3,放寬到千分之15,此舉意味著企業可發更多限制型股票與認股權憑證給表現良好的
員工。外界認為,上述措施均有助企業強化留才誘因。
五大員工獎酬工具包括,員工分紅入股、現金增資認股、庫藏股、認股權憑證及限制型股
票等,是業界常用的留才工具。以現況來說,員工只要獲得企業發放股票,當年就要認列
所得課稅。未來實施五年緩課稅後,員工可在五年內自行選擇時點售出、繳稅。不過,若
領取股票時,企業有設定閉鎖期,仍需遵守閉鎖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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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振中居中協調翻修產創條例,昨天取得重大突破。鄧振中表示,政院將儘快送出產創條
例第10條及10條之1修正案,提供鬆綁研發投資抵減、員工分紅與技術入股五年緩課稅法
源,盼立法院本會期通過,明年實施。
鄧振中指出,昨天召開的協調有三大突破,包括,財政部與經濟部一度僵持不下的緩課稅
額度,未來不論員工配股是有償或無償,緩課稅額度都將訂在500萬元,「相信這個額度
,能暫時滿足大多數的公司」。其次是五年緩課稅實施對象,除了母公司外,可放寬到一
定條件的從屬子公司。
第三是,金管會釋出善意,未來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單一員工領取的限制型股票或認股權
憑證,額度上限從目前已發行股份的千分之3,放寬到千分之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