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職競業禁止條款

作者: tmjftony (HUGO)   2015-01-07 22:09:15
請問業界的競業禁止條款,比如業界比較明顯的
(A).UMC & TSMC
(B).INX & 友達
請問如果U離開是不是就不能去T?
群創離開就不能去友達??
還是不同職位就沒差,例如 製程 轉 製造 等等差異很大的就沒關係?
職位接近的就不行?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1-07 22:10:00
離職沒錢前公司養妳喔? 嚇死人惹不用理她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07 22:12:00
那是防大官的 不是防工具人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01-07 22:22:00
你離開到哪裡去,只要不要到處宣傳就不會麻煩上身
作者: PikaBoy (放電Boy)   2015-01-07 22:30:00
除非公司支付你競業禁止其間薪水,否則那些合約都是簽好玩的,不用理他
作者: sai0720 (中華民國萬萬稅)   2015-01-07 22:43:00
公司不會浪費律師費去打一個小鱉三
作者: Fiona102 (Fiona :))   2015-01-07 23:19:00
低調點就好了 不會管你這個
作者: t1329kimo (Que Sera Sera)   2015-01-07 23:43:00
這是對付掌握關鍵技術的大咖用的
作者: readonly (唯讀)   2015-01-07 23:55:00
小羅羅不用擔心。
作者: Leadgen (新竹~)   2015-01-08 00:58:00
請問你是Keyman嗎? 是Keyman還會上來問這問題?或許你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作者: ru04hj4 (純樸鄉下人II)   2015-01-08 10:27:00
公司又不是吃飽沒事幹 經理以上可能才要擔心
作者: noah538 (星)   2015-01-12 12:13:00
你會擔心免洗碗被店家回收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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