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算是被二次羞辱嗎?

作者: kidspenny (環保,洗手後 甩乾就好)   2015-01-30 23:29:18
台灣勞工要團結,要用行政機關,
寄給勞委會,
寄給蘋果日報,
這種公司不用給面子囉
※ 引述《kevin2OO3228 (...)》之銘言:
: 各位大大 好
: 小魯之前在竹南的小公司擔任製程工程師
: 被前公司給裁員
: 可能是不得主管愛,跟我說完要裁我當下
: 就直接要我離開公司,連收拾的時間都沒有就走了
: 結果這幾又收到那間公司寄來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
: 不過職缺不是工程師 是 外籍技術員 T______T
: 有這麼看不起人嗎???
: http://ppt.cc/YgHJ
作者: kevin2OO3228 (...)   2015-01-31 00:37:00
有人要轉或寄給記者 我都沒意見有人卻寄信告知我說這是 這表是勞工局規定要寄的= =
作者: vchin266 (釣蝦樂趣多)   2015-01-31 00:54:00
打通電話去勞工局求證一下吧 如果勞工局說沒有就投訴摟
作者: allenxxx (fufuxxx)   2015-01-31 11:33:00
如果是勞工局的蠢政策,就順便讓他去蘋果亮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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