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以和為貴 ??

作者: hamagama33 (公接丟某好)   2015-02-08 15:22:00
魯大 大家好
小弟今年24
某科技公司員工 測試性質工程師
是否大家都會有類似的經驗
與同事或主管處的不好時
往往內心幹到不行 心想當初你怎麼對待我
離職那天我一定怎樣怎樣
但往往心中有千百個幹聲
真正到了確定要離職的時候
卻總是說著謝謝每個同事這些日子的教導阿
謝謝主管這些日子的照顧阿 之類的屁話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5-02-08 15:34:00
想把他弄走就是先告他~~~往上報誰理妳阿~~0.0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5-02-08 15:35:00
如果確定要走了想搞他是可以啦 不過就不要哪天他跳槽又碰到你 慘的是跳的位階還在你上面 產業圈其實很小滴
作者: vvppqqvv (VVPPQQVV)   2015-02-08 15:39:00
告他 他一定會求饒 這已經恐嚇了耶
作者: SUPER22K (進擊的勞工)   2015-02-08 16:06:00
就是一堆這種腦包勞工在為難勞工老闆都不急著趕你走勞工比老闆還急鬼島勞工偉哉
作者: kay2005 (老了嗎?)   2015-02-08 17:25:00
你確定你比30幾歲的好找? 重點不在這
作者: kenjy (ken)   2015-02-08 17:50:00
砸你就砸回去啊 了不起互告傷害
作者: lionheartmax (max)   2015-02-08 18:18:00
以和為貴?明明就是作賤自己,對方依然爽爽過
作者: chainer   2015-02-08 19:19:00
以(軟)和(土)為(深)貴(掘)
作者: tkhan (腦殘綠吱吱)   2015-02-08 20:10:00
廢文,有本事早就走了,上ptt討愛的抱抱?..
作者: Ta152   2015-02-08 20:18:00
前面幾樓的好像都沒認真看文?
作者: TOKYOLOVE (肥益)   2015-02-08 23:13:00
哀哀 這種人哪裡都有拉 別為難自己 別跟錢過不去,做到Y
作者: mnmnooo (蔚藍天空)   2015-02-09 11:33:00
真要搞舊錄音存證啊!先上法院告個毀謗 公然侮辱之類的然後搞到全公司知道 你告他!之後你在離職 他也待不久了
作者: vermouthice (vermouthice)   2015-02-10 00:10:00
說真的以你這樣的學經歷真的不會比30幾歲好找..看你幾篇文章實在覺得你搞不清楚狀況...多爬文加強依些觀念吧 實在沒必要浪費時間在這種人身上
作者: hamagama33 (公接丟某好)   2015-02-10 05:17:00
樓上大大 我沒有戰前輩的意思 我只是在敘述他因為如果他真的有實力 就不會這兩年才跳來我們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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