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板友好,小魯最近準備跳槽
在目前公司待未滿一年,自認離職流程及交接應該1~2個禮拜內可搞定
新公司給的報到時間都是周一
因四月第一個禮拜恰逢清明連假,所以目前暫定4/13報到
電子、紙本offer也說會在前一周才寄出
扣掉4/6放假,可能要到8號才有辦法拿到
這樣算來,如需自我保障等領到offer才提離職,時間上有點緊迫
曾問過是否可以提早報到,但對方 HR 說任用流程需一個禮拜(這周一剛核完薪)
另自己目前心理上處於"待退"的狀況,無心繼續耗在原公司
又實務上因案子剛告一段落,也是沒什麼東西可忙
實不想延後報到時間
如上述狀況
大概該在那個時間點跟原公司提離職會比較合適
亦或有其他處理的方式,還請各先進給予指教、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