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utehill (Mr. Oh!!!!!!!)
2015-03-27 22:10:24預定4/13要去新公司,前天確定拿到紙本之後,今天去跟老版說要離職,老闆卻希望我幫
忙到月底,並說應該要一個月前講,我也說明我是未滿三年二十天前告知就好,不曉得我
這樣是不是還是能堅持四月十號辦好離職,四月十三準時上工,好怕造成新公司的困擾
發mail給老闆跟人資,然後按勞基法規定,開始算20天。20天到了不給離職就找地方勞工局處申訴處理4/13照樣去新公司,反正你前公司就不想待了沒差。只要你按勞基法的規定走,就沒有問題。只是這樣離開的方式對前公司老闆可能搞的氣氛很差而已
作者:
s910 (s910)
2015-03-27 22:16:004/10號好像沒有20天耶
作者:
chan324 (北極熊)
2015-03-27 22:18:00造走
作者:
ShoeiX12 (ShoeiX12)
2015-03-27 22:28:00你就乖乖照程序走 這樣離職沒人攔得住
作者:
bmthu (Dio)
2015-03-27 22:34:00今天去講也不足 20 天 , 要走法 , 可能還是要延後報到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27 22:51:00拿到offer當天就要講了啊~
作者:
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5-03-27 22:52:00你都知道要20天前離職..還來問 直接曠職跟他拚了
作者:
mico409 (mico)
2015-03-27 22:52:00不要至少隔天就要講 報到時間也是你跟新公司提的~
作者: kunchung 2015-03-27 23:11:00
我猜原PO是把自己的假也算進去..建議不要弄僵業界很小
作者:
ng0529 (花非花)
2015-03-27 23:22:00為什麼都不先寄信給人資、主管、附件自己。人資知道就抵定
作者:
annie 2015-03-27 23:26:00怕有差池 先問問新公司能否延兩週報到
作者: sads333 (阿鼎) 2015-03-27 23:38:00
我勸你還是幫到月底 不然你前公司老闆打電話到你新公司那裡說你表現不好之類的 你就完蛋了
作者:
debut (humming bird)
2015-03-27 23:45:00真care之前表現要打電話發offer之前就會打了啦~發完再打有什麼用?就算有用也比發offer之前打麻煩太多了天數問題還比較大,看起來天數沒滿20天,嚴格說才18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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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5566 (協志 5566 最棒)
2015-03-27 23:59:00主管又不知道你會去哪間公司哪個部門 還打電話哩 想太多要是我接到這種電話 我還會覺得這種老闆心胸很小 走剛好所謂好聚好散 就好好做完20天 科技業來來去去 沒啥好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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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hill (Mr. Oh!!!!!!!)
2015-03-28 00:08:00謝謝各位,只是希望不要造成新舊公司的困擾就好
作者: qoo9850 (楊雄) 2015-03-28 00:46:00
直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