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新公司1個多月不想待拿的到離職證明嗎

作者: acray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2015-04-29 22:22:26
小弟上月換工作,中小企業,一進去就水深火熱
事情又多又雜,產品競爭力差一堆問題
資深員工交接2週就離職閃了,
一直撐呀撐最近受不了了,公司規定
3個月內需提前5天告知,但因為部門
沒有人可以接我工作(一人部門)
主管一定會講一大堆要我留下
或問為什麼不做balabala,怕拒絕不
了,且主管牌氣不好會拍桌的那種
又怕其他同事異樣眼光
想用email告知不做了就不去上班,
可是這樣可以請人資離職單用寄的嗎
雖然覺得過意不去,但又覺得公司自己沒儲備人力
且一直說要再徵人也徵不到,不全算自己的問題,
我也才做1個多月的菜鳥一枚
為了自己的前途應該快點離開找下份工作
不過目前自己覺得最大的可能就是撐5天
找不到人交接也沒辦法
這樣好嗎,請給點意見
謝謝
作者: NCKU (116)   2015-04-29 22:25:00
勞基法: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作者: DKGodman (DK)   2015-04-29 22:26:00
他才一個多月...
作者: NCKU (116)   2015-04-29 22:26:00
未滿三個月明天老子不幹不會有問題 不給離職證明就投訴吧
作者: tingmayday (大頭)   2015-04-29 22:33:00
三個月內當天就可走阿
作者: n90191 (irock)   2015-04-29 22:33:00
一個多月資歷很難看 直接閃人就好
作者: tingmayday (大頭)   2015-04-29 22:34:00
真的不給你拿在職證明去勞工局都可以申請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15-04-29 22:35:00
都要走了還怕人拍桌阿?
作者: carmelono15 (瓜瓜)   2015-04-29 22:43:00
一個多月 不寫進履歷也沒差啊
作者: acray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2015-04-29 22:49:00
會藉口不發5天薪之類的嗎 應該違法是吧
作者: clanguage (C語言)   2015-04-29 22:51:00
不太懂為何你要苦撐 當初沒講好這麼累的話 何必加班?
作者: playerst (playerst)   2015-04-29 22:59:00
一個月的話 當做還在找工作就好了
作者: acray (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2015-04-29 23:07:00
因這份工作前待業有點久,找的有些煩就答應上班了前幾週有個同部門新人來,看情形不對做1天就閃了
作者: noneme1 (隨便)   2015-04-29 23:20:00
一天就閃人 你們公司這麼恐怖喔= =a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