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簽「競業條款」的人注意 未來可跟公司要求半薪獎金
頻果即時
2015年05月10日06:50
勞工們注意囉!
今日出版的《蘋果日報》報導,部分企業在勞工到職時,會簽約要求未來若離職,
一定期間內不得跳槽到同行工作,即「競業禁止條款」,勞工為求飯碗常無奈接受。
為此,勞動部擬修《勞動契約法》,未來若僱主要在契約中訂此條款,勞工在職時須
每月加發薪水的至少一半作為獎金,草案最快明年送審。對此,勞工樂觀其成認為有
助職涯發展,學者則憂企業會找方法規避。(葉國吏/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510/607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