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目前在新竹有房但有貸款,但由於老婆小孩平日都在淡水假日回新竹,因此若去台
北工作勢必要在淡水租房且每天通勤到新店工作!
當然是為了家庭才這麼做,但似乎是自找麻煩?
當然把現在房子賣掉就有不少現金!
生活中多了淡水租金,上班開車或捷運要花一小時多(現在10min),未來台北買房要花更
多成本......
當然後年領滿分紅和三節約有19-20個月會比目前多30-40萬
(算準時下班)
但其實就是把多賺的錢給房東了,但家庭其實無價......
這麼做會多於此一舉嗎? 人生真是不同階段有不同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