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員工轉職 公司竟索賠
2015-09-10 02:28:16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皮革公司何姓女員工因業務緊縮遭解雇,到另家貿易公司上班,原東家以她違反聘用協議
「離職後五年不得從事類似職務」為由,提告索討約台幣一千六百四十六萬的美金五十萬
作為懲罰性賠償;何女大吐苦水「薪水才三萬三」。士林地院認為何女僅負責詢報價業務
,轉職限制太嚴,判原東家敗訴。
何姓女子二○○七年受雇於皮革公司,月薪三萬三千元。二○○九年公司以業務性質變更
、有減少勞工必要為由解聘她;雙方當時曾爆資遣費、溢領業務獎金爭議,台北市勞工局
協調後,公司給了何女三萬元和解。
何女離職後改到另家貿易公司謀職,皮革公司認為雙方當初曾經簽下聘用協議,她不應到
相同業務的公司上班。皮革公司提給付違約金訴訟,向法官表示當初聘用協議內容註明「
員工違約,須支付公司美金二百萬(約台幣六千五百七十七萬)之懲罰性違約金,絕無異
議」,何女任新職之後,利用他們的客戶資料搶生意,還報低價格,使他們蒙受損失。
何女喊冤說當初是非自願性離職,去從事其他相關工作應不受競業條款約束,況且前東家
資本額不過台幣五百萬元,要她賠償的金額根本是天價。
士林地院多次函詢皮革公司「女員工怎麼接觸營業秘密」、「公司有什麼需要特約保護的
利益」,公司始終無法舉證,法官認為既然她的職位沒有特殊性,就沒有拘束轉業必要。
法官並質疑何女月薪才三萬三千元,卻要求她離職後不能在台灣、全世界做同類的工作,
「有什麼必要作這麼寬的限制」?
應該把這家皮革公司名稱給公布,把人踢走還要找藉口讓對方賠你一大筆錢,笑死人。
作者:
ScrewYou (♥CharmmyKitty♥)
2015-09-10 12:21:00藉機報老鼠怨阿
作者:
joijoe (還在想)
2015-09-10 12:27:00沒新聞連結?
作者: driver0811 (Hu Hu前進) 2015-09-10 12:39:00
舉證之所在
作者:
bmthu (Dio)
2015-09-10 12:58:00爛公司
作者:
lichai (雷迪咖)
2015-09-10 13:19:00敗訴又不會怎樣,當然不告白不告,告了說不定會賺到
作者:
wondtty (好冷)
2015-09-10 13:42:00會不會是韓國公司?
樓上以為民事裁判費不用錢嗎?裁判費約10幾萬,由敗訴負擔。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15-09-10 13:48:00改成刑法好了,亂告還可以反控誣告
作者:
Love1019 (愛與勇氣的年代)
2015-09-10 14:49:00慣老闆大絕招:你簽的名 你負責...
幹薪水才3.3萬要人陪1600萬這公司到底啥心態難道真的覺得人家會去搞個詐領來陪你?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5-09-10 15:56:00這什麼雞巴毛公司,自己資遣人又不准人家找工作?人家是非自願性離職耶,幹,雞巴毛
紅明顯:裁判字號-104,重勞訴,4~萬事興企業有限公司補推
作者:
bjock (bjock)
2015-09-10 22:10:00垃圾啊!
作者:
ebeta (回台後時間不夠用)
2015-09-11 10:35:00台灣真是鬼島,慣老闆的天堂!
作者: smallstudent 2015-09-11 20:05:00
..
作者:
lhz135 (PPP)
2015-09-12 01:58:00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