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的想法是
會不會是政府逼迫勞工自己上街頭表達權益?
把球做給勞工上街抗議
政府依照民意再順勢修改更為貼近勞工的法案?
(也就是目前政府不敢惹資方,要我們當打手?)
※ 引述《Suarez7 (蘇牙七)》之銘言:
: 我們公司的行事曆出來了,明年彈休瞬間變 0 天.......
: 請問那個法案生效了嗎?
: ※ 引述《MSE2005 (鍵盤小妹)》之銘言:
: : 台灣科技業真的把共產黨那套全民監督發揮到淋漓盡致...
: : 公司規定下班時間六點,
: : 同事A:妳七點過來找我一下,有東西要交給你
: : 7:30我要走的時候,
: : 同事B:你好早走啊...
: : 幹 奴才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