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於8月預告將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將勞工19天國定假日減為12天,少掉的7天
: 包括:孔子誕辰、蔣公誕辰、國父誕辰、行憲紀念日、光復節、革命先烈紀念日、元旦隔
: 日。
: 綠社盟指出,台灣平均工時過長早被外界詬病已久,原本三讀通過每週工時40小時的修法
: 後,渴望有所改善。不料勞動部卻隨意附和資方,於8月底偷偷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
: ,將勞工19天的國定假日縮減為12天。等於是左手通過每週40工時,右手又還給資方56小
: 時。
: 綠社盟內湖南港立委候選人陳尚志表示,勞動部一直說這是讓勞工的休假日和公務員「齊
: 一」,這是騙人的說法。他以高教工會的資料指出,同樣是工作3年半,勞工有10天特休
: 假,公務員卻有14天的休假。若勞動部主張齊一,是否也又在其他休假上比照公務員?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28594
其實說彈休少七天,正確的說通常都只有四五天。因為會遇到六日 不另外補假。
但把彈休取消分明就是要吃勞工的豆腐。講到國定假日就要跟公務員一樣。其他的
假就不用跟公務員一樣。
1. 既然要一樣,為何特休不在修勞基法時一起修成跟公務員一樣?光特休這一項
14天和10天的差距,差不多就把勞工多的七天抵掉了。彈休只是剛好抵特休。
2. 國定假日只要『公告施行細則』公布即可。
那其他病假勞工扣半薪,公務員28天全薪。其他事病假喪假,勞基法裏沒規定的。
如果有心,也可以在施行細則修訂時,補成跟公務員一樣啊!
3. 當年促產條例有訂落日條款。原本大家期望在落日條款後,還會多訂一個其他
新的優惠條款,多少補一些。(Ex. 股票用市價八折課稅)。但政府裝傻,落日
後什麼也沒訂。電子業的好康硬生生被拔掉。當年裝傻的政府,現在也可以再
裝一次。沒人規定修完勞基法,就一定要修施行細則。
4. 明年選舉,對勞工而言沒有比這更好的時機了,我相信,如果年底彈休砍了,
如果明年綠的執政也不可能加回來。但換個角度,如果年底沒砍,明年以後也
未必會再去動實行細責。(畢竟到時候已經沒工時縮短好拿來說嘴了)
5. 我不反對把彈休可以砍掉,但請一併把其他的假跟公務員對齊。否則票就是不
會給執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