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welvethflor (渴了)》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勞委會公布「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範例)」,提供勞雇雙方協商參考。
: 其中明確指出資方必須允許勞工得保留隨 時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給付資遣費之
: 權利。
: 法源應該是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之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
: 工權益之虞者。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
: 起,三十日內為之。
: 如此一來勞工就被保障了耶!只要簽下協議書馬上提出這一條就可以被資遣了。非自
: 願離職的話可以領資遣費和救濟金。這條法律非常好,請問有人成功嗎?
小弟朋友日前已於面板界公務員畢業並且拿到資遣費用,SOP如下:
1.簽下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協議書
(有人一開始就反抗沒簽,因權利沒被侵害,反而不能要求被資遣)
2.30日內提出要主張勞動基準法第十四條之六之書面聲明
3.人資受理
(根據法扶協會律師的說明是若人資不處理送勞資調解處理即可)
4.非自願離職成功&領取資遣費
朋友轉述過程一切平和,無須過激
看來面板業的公務員果然還是不錯的,這篇寫給有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