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被資遣謀職假須證明~無證明事假論....

作者: kb520310 (武裝戰線)   2016-01-06 19:55:35
http://imgur.com/nR2UxCB
家人 被資遣
無良公司要求被資遣遣員工 每週2天謀職假
需提出證明 ~ 若無(只能用年假抵 or 算事假)
這樣會不會太黑心太過分了
作者: yll652 (閒..@@)   2016-01-06 20:00:00
建議去勞工局詢問跟投訴..
作者: kevin28 (嗯?)   2016-01-06 20:16:00
直接叫對方給10~30天依法的資遣費算了,自己慢慢找還可以領失業給付
作者: kb520310 (武裝戰線)   2016-01-06 20:20:00
有給資遣費,但謀職假要求證明,決得不合理,公司還在應徵人.....XD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6-01-06 20:20:00
勞工局薪資板 #1LolJ9Z7
作者: santorini (聖托里尼)   2016-01-07 08:22:00
這很有爭議 勞基法16條沒提到證明 人資協會認為不無合理要求 勞工局說可以不用 但高雄勞工局也回過要求合理http://0rz.tw/vv7nP
作者: chucklee (..)   2016-01-07 11:04:00
勞工請假規則的法源是第43條 因為婚事病喪假並沒有寫在勞基法裡 但是謀職假已經明確規定在第16條我覺得不能用勞工請假規則反過頭去限制謀職假啦而且也不是只有面試才叫謀職 上網找職缺 就業博覽會就算接受要提證明才能請假 這些謀職活動也不適用這張紙又如果是phone interview 去哪找人簽名蓋公司章結論就是我覺得不需要證明 要證明是公司不想給假的手段
作者: Julianlin123 (~Hong~)   2016-01-07 18:30:00
叫你家人在公司睡覺就好,公司覺得沒用處就會立刻請他直接放了。
作者: kb520310 (武裝戰線)   2016-01-07 21:43:00
後來我生一張給我家人,跟我面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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