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使用非法軟體

作者: kalu (卡嚕嚕~)   2016-01-29 22:32:08
目前任職於小公司(資本額500萬 人數不到20人) 公司成立一年半
因為工作需要使用數十萬的軟體 曾經提請前任總經理買正版軟體
但母公司在大陸 不注重智財權 因此一直壓下來
要我自己先用自己的盜版軟體做
現在ITCA發函來 說我們侵害軟體公司的權利
我跟現任總經理再提了買軟體的事情
現任總經理要我把目前的電腦先斷網 繼續使用
說我們是小公司 沒賺錢 他們不會來查 查到我也不會有事
請問這種處理方式就不會被查到嗎? orz
我不想為了一份工作而吃上官司阿........
作者: qitisland (qu-island)   2016-01-29 22:34:00
查到你會有事喔!
作者: YJM1106 (YM)   2016-01-29 22:35:00
使用及安裝侵權軟體是你個人行為,本公司毫不知情
作者: sacist (sacist)   2016-01-29 22:35:00
其實連軟體都買不起的公司也可以準備換了,各種摳,過年要到了,年後找工作應該很容易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6-01-29 22:41:00
台灣有些大公司一樣是用盜版軟體,超瞎的
作者: double21 (我不是雙二一)   2016-01-29 22:45:00
準備閃吧 這種還是有風險
作者: kalu (卡嚕嚕~)   2016-01-29 22:45:00
是我主動裝的 因為要產出一定要有這套軟體現任總經理說 把東西外包 然後要資遣我orz他覺得我現在如果不用這套軟體繼續做事情 就沒有存在的意義
作者: jeans1020 (廢鐵狂熱份子)   2016-01-29 22:49:00
人家都不把你當人看了 還替他們賣命哦
作者: bear0418 (貝爾出品 優質好文)   2016-01-29 22:51:00
對方根本不重視你 還賣命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16-01-29 22:57:00
你不離職對得起你父母嗎告訴你喇,有事情絕對百分之百推給你喇~~~你就準備吞下去現在趕快求自保比較要緊,你以為公司會跟你情義相挺喔~
作者: sean456 (SmithDing)   2016-01-29 22:58:00
準備閃 但是先窩裡反拿個獎金也不錯阿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1-29 22:59:00
我保證出事 公司一定說是你個人行為現在還有人敢幫公司裝盜版 那一定是瘋了你如果夠狠 乾脆就檢舉它賺獎金因為你現在的處境就很像當集團的車手..隨時是可被拋棄的
作者: Beluga1976 (背起背包旅行去)   2016-01-29 23:07:00
再去找一次老闆建議買正版軟體,要記得錄音,然後就可以開104找新工作了,通常用非正版軟體被抓到,公司都會切
作者: Messibugoo (梅西不谷)   2016-01-29 23:08:00
沒有軟體就沒存在的意義?快閃人吧
作者: Beluga1976 (背起背包旅行去)   2016-01-29 23:08:00
割說是員工個人行為,公司都無情了,你又何必有義
作者: e636122 (哦喔)   2016-01-29 23:11:00
離職後記得補上公司名造福大眾^^
作者: alan3340 (alan3340)   2016-01-29 23:12:00
除非你要賭不會被捉到,被捉到公司一定推你出去;看開一點幫自己賺個加菜金吧
作者: laker020 (Devin)   2016-01-29 23:15:00
我們公司都用破解版@@"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6-01-29 23:20:00
你有想過公司沒賺錢那種艱難的心情嗎?沒有! 因為你只想用正版!公司每個月付你薪水難道就不是成本嗎?你有為公司著想嗎?
作者: oiulkj (Life is so hard)   2016-01-29 23:25:00
連工作需要的軟體都買不起 是要著想什麼?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6-01-29 23:26:00
我認為你該繼續堅持 有領薪水就該做事! 斷網後繼續用盜版 很難嗎 不是都教你了? 真的萬一出事了 為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頂多你一肩扛而已 過分嗎! 再想想吧!
作者: QQ101   2016-01-29 23:28:00
公司:員工個人行為,此前員工已簽屬本司之正版軟體使用條約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6-01-29 23:30:00
公司培養你那麼久 大家都是互相的! 偶爾也該為公司犧牲點又有什麼不對?
作者: always105 (瑞瑞)   2016-01-29 23:36:00
Ice大是認真的嗎....
作者: TTLKING (台灣菸酒王)   2016-01-29 23:39:00
出事 搞不好推你出去扛咧 傻傻的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6-01-29 23:39:00
我怎覺得ICELAW大講的是反話?人家都找上門來了!就是要來查了!你跟你那家公司講!在家上班!他們會帶警察
作者: Dannyx   2016-01-29 23:40:00
她在反串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6-01-29 23:40:00
來抄!然後你在家做事!一邊面試!照上面講的沒錯!會全部推給你!三重有一家就這樣
作者: feeya (24 August 升格為鄉民)   2016-01-29 23:42:00
沒有試用版嗎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1-29 23:48:00
不過個人也很佩服現在還敢幫公司灌違法軟體的IT部門就是對公司如此掏心掏肺
作者: kalu (卡嚕嚕~)   2016-01-29 23:49:00
我們公司沒有IT 大家工作需要的軟體就自己抓orz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1-29 23:50:00
吃藥要先求不傷身體 工作要先求不會違法...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6-01-29 23:51:00
小公司就這樣!工作需要的軟體工具都要自己生!我自己也花很多錢!公司根本不理你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1-29 23:51:00
被當一次余文 你就一輩子翻不了身了
作者: clarkman (涼雨)   2016-01-29 23:52:00
其實大公司也會用盜版的...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1-29 23:53:00
嗯 這就是我佩服台灣勞工的地方...有些大公司竟然還敢用盜版..然後工程師竟然還敢幫忙擔
作者: kalu (卡嚕嚕~)   2016-01-29 23:53:00
因為已經來函了 還要我繼續做違法的事情 說不用怕 怎麼可能
作者: centra (ukyo)   2016-01-29 23:57:00
自己承擔違法的風險來幫高層賺錢 我怎麼想都想不通
作者: clarkman (涼雨)   2016-01-29 23:57:00
換工作吧,被抓到一次你就陪不完了我也都寧願自己用比較不方便的免費軟體也不想有一天被抓
作者: victor33   2016-01-29 23:58:00
我把你當人看阿~~~~~~~~~~要好好為我賣命知道嗎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16-01-30 00:06:00
免費軟體不能用在商業用!不然一般也算盜板!
作者: clarkman (涼雨)   2016-01-30 00:09:00
是喔orz....這樣不就全部軟體都要買
作者: tech1140 (小廢宅)   2016-01-30 00:14:00
塊陶 認真的 噓醒你
作者: ptta (ptta)   2016-01-30 00:20:00
你不僅有刑事責任,還得負擔民事賠償
作者: iceno11 (鍵盤研究生)   2016-01-30 00:23:00
最後查到公司會以員工個人行為推卸
作者: black810302 (夢夢)   2016-01-30 00:34:00
感覺你沒有很想離職...
作者: fju0911 (拉斯維加斯~)   2016-01-30 00:35:00
塊陶啊!
作者: FESTUM (邪影)   2016-01-30 00:53:00
你沒保留證據 就等著幫公司背黑鍋被告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1-30 01:02:00
傻冒就是你,別管公司的死活好嗎? 立刻檢舉吧,不然你下場很慘…
作者: gp03dan (HouseKing)   2016-01-30 01:18:00
你是墊背無誤…
作者: CHOCOLATER00 (自己國家自己救)   2016-01-30 01:26:00
趕快存對你有利的證據吧
作者: gj942l41l4 (米食主義者)   2016-01-30 01:26:00
大公司才不怕用盜板 被抓到全換正板就談和解了跟小公司打官司人家輕鬆告死你 大公司打官司還嫌麻煩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16-01-30 01:33:00
車手還要跟人談啥?
作者: CliveOwen (克里夫歐文)   2016-01-30 01:56:00
塊陶呀 走之前把自己那台format掉 然後先窩裡反 先搶先贏
作者: jessti (我累了....)   2016-01-30 02:00:00
既然都要離職 記的保存證據 該砍的都不用客氣
作者: asdg62558 (吐司皮克)   2016-01-30 02:12:00
沒賺到錢 還要背官司 有夠奴
作者: godzillabox (核廢料)   2016-01-30 02:14:00
想當余文就說嘛
作者: funcha   2016-01-30 02:15:00
先檢舉XD
作者: godzillabox (核廢料)   2016-01-30 02:16:00
這種公司如果你待得下,原po不是M傾向就是奴到炸對軟體公司來說,侵權是既定事實,不會因為公司規模而不告說錯,非法使用才對
作者: xhung (xhung)   2016-01-30 02:24:00
不要口頭問啊 用email再確認一次 留下來當證據...要不然到時要罰 你是使用者 總經理雙手一攤 誰有事?
作者: godzillabox (核廢料)   2016-01-30 02:28:00
樓上,經理看到這樣的mail只會裝死不回(都當到經理了,這種留證據的mail都會權衡再三)最好的做法是錄音
作者: amdisno1 (易開罐)   2016-01-30 02:29:00
用盜版出事 公司會說員工個人行為 檢舉公司賺獎金
作者: godzillabox (核廢料)   2016-01-30 02:34:00
請錄音留證據,等資遣,不要簽自願離職協議記得順便賺檢舉獎金
作者: icelaw (深綠-理性超然-覺醒公民)   2016-01-30 02:45:00
我是建議你啦 若是你真的這麼煩惱 只要拿張信用卡刷下去分12期 一個月才八千多而已! 只要12個月 每個月少花八千多飯碗就保住了! 而且以後大頭們與軟體公司都不會找你麻煩了! 這樣不是兩全其美嗎? 如果不刷下去 不要說八千失業的話收入連一毛都沒有! 還不感謝我嗎?
作者: tn00710191 (Steve)   2016-01-30 04:30:00
一個月八千多 公司也付不起哦... 那真的值得久待?
作者: gundamdx (真飛鳥)   2016-01-30 05:45:00
88
作者: CLFJ   2016-01-30 06:18:00
奴性沒藥醫...
作者: ilanvincent (vincent)   2016-01-30 06:30:00
原po是說數十萬阿,也包含99萬在內,只是被來函公司要有自覺阿
作者: SimonShen (nonono)   2016-01-30 07:13:00
違法的事不能做 快跑
作者: lucky1lk (賭到沒錢的人)   2016-01-30 07:42:00
建議 真的快逃 不然...法院見 公司也不會幫你
作者: kennethyeah (阿加^^)   2016-01-30 07:54:00
準備存證信函 必要時...
作者: chris1281 (無言的美德)   2016-01-30 08:22:00
公司會栽贓你說那是員工自己的行為
作者: sqt (深海)   2016-01-30 08:38:00
再問一次,錄音存證
作者: jin0000 (某某)   2016-01-30 08:52:00
軟體的賠償可能是一百倍吧,隨便一套幾萬塊的你就…不是公司賠就是你賠,但是總是要有人擔你說是吧
作者: abc801224 (ionmanxp)   2016-01-30 08:58:00
錄音捅回去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6-01-30 09:00:00
要保留證據,高額民事賠償有時比小件的刑事更可怕。
作者: YJM1106 (YM)   2016-01-30 09:01:00
放話叫你走喔,那好辦了,你就發出嚴正聲明不再使用"公司提供"給你的侵權軟體,然後他一定叫你自動離職,這時候可以你就可以以內部員工舉報的方式去弄他了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6-01-30 09:02:00
該找律師了,你們公司都收到法律函件,現在已經無法脫身了使用軟體員工跟公司,通常會被一起控告。
作者: YJM1106 (YM)   2016-01-30 09:03:00
因為你一定會被推出來受死,做好心理準備吧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6-01-30 09:04:00
保留證據,讓公司不得不出面跟軟體公司談和解。
作者: WenliYang (羊蹄嘟)   2016-01-30 09:05:00
很難脫身了 那軟體不是公司提供的.. 是自己抓的吧..
作者: onstar (每天想睡覺)   2016-01-30 09:06:00
就法律上來說,原po已經跑不掉了,現在是該保證據,找律師公司資本額500萬,說不定就....該保留 高層 知情的證據有證據,民事部份,到時還有高層的個人資產來分擔損害賠償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01-30 09:33:00
這種事情請一定要好護好自己
作者: wallholla (Hi My Baby~~~)   2016-01-30 10:05:00
公司無論大小一定查到底 員工一定有事
作者: MAN5566 (男-56)   2016-01-30 10:53:00
發信給老闆要求請購正版軟體,留底證明不是個人行為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6-01-30 11:11:00
不會吧 電腦誰的 公司的就沒你的事
作者: summer08818 (........)   2016-01-30 11:23:00
隔壁公司電腦裝盜版spice 後來是工程師被告歐 小心點電腦公司的 但是軟體是誰安裝的(按下一步和同意)在軟體使用上比較有規模和風險管理的公司 做法會是在個人電腦上裝偵測定期掃描 有沒有非公司授權的軟體更徹底的做法就是你要安裝任何軟體 都要經過IT同意
作者: ppacers (印地安那溜馬隊go!!)   2016-01-30 11:46:00
查到 大老闆會先烙跑把事推給員工,請問用軟體的是誰 是你又不是你們總經理 當然查你 難不成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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