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
如果你願意
轉去八卦版,大家幫推一下
文末順便寫歡迎記者來抄
記者抄一下,上個報
包準公司高層馬上幫你處理好
當然,前提是你願意讓記者來處理
我想這是最快也對你最省力的辦法
作者: bab7171 2016-04-27 07:29:00
把上班下班時間先印下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6-04-27 07:35:00個人認為這種不確定性的單方面說法 大家最好先觀望畢竟這案例是有點扯
作者: cocount (㊣看熱鬧的鄉民㊣) 2016-04-27 07:39:00
拔草測風向
作者:
jab (Jab 滉)
2016-04-27 08:03:00操控媒體要有技巧,否則記者很容易變豬隊友
作者:
lovegem (lovegem~~)
2016-04-27 08:09:00合約到了沒理由不讓你走,直接鬧了,這種部門真的很垃圾
跟勞工局申報後20天就可以走人 不給你薪水就走勞資調解沒有走不掉這種事情
作者:
zaiter (zaiter)
2016-04-27 08:16:00只會上來討拍 沒用
作者: NTUDarvish (台大達比修) 2016-04-27 10:07:00
你當記者什麼都敢抄?
作者:
kclvpc (kclvpc)
2016-04-27 10:10:00這種沒證據的單方面說法 記者敢寫?那以後是不是一個因為自己原因黑掉的 想搞公司都可以用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