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討論文的原po,
自稱有10年+的業界經驗,
但是試用期作滿了才發現那間公司的不合理,
要是我,一個禮拜我就說我不做了,說你們找下一個願意配合的人,
上來討板友的詢問後,又刪文了,既沒有講公司行號,連暗示都沒有,
能看到文章知道的也只有當事人(主管、人資)
1.
合不合理勞基法裡面都有規定,所以剩下的就是
2.
能不能接受。假設今天坐一台計程車,司機多開了五公里的路載你去想去
的地方沒多收錢,你會怎麼做?
同樣的道理在業界,遇到客戶會提出許多無理的要求,
在供應商服務為本的立場在不損及公司利益之下,是概括承受的,
但是實實在在得增加對應工程師負擔,新人會不知道如何去應對而
傻傻的任人宰割,增加自己的負擔,然後其他份內的工作也受到擠壓,
10年的經驗,也該知道如何處理這樣的狀況,除非這10年就是每天隨主管、
隨老人指令,說一作一,說二作二,那公司不如找個社會新鮮人,一來價碼低,
要嘛有活力有學校最新的知識,還有剩下的職業壽命長。
所以我認為,一個職場老人該展現的是他的硬漢價值,該給那些無理取鬧的人資、
主管、客戶,知道什麼是合理,而不是合理是他們自定的。
※ 引述《KILLE (啃)》之銘言:
: 這個問題 請回到原點
: 0. 請問原發文者 工作目的為何 是為了成就自己 還是混口飯吃
: 若是成就自己 那是否要盡力做 完全是看心情 它人無權定奪
: 若是混口飯吃 咨項目未完成 是否會讓自己陷入經濟困境?
: 依原發文者事後離職 明顯暫時無經濟壓迫
: 1. 請問原發文者 是否有該公司之股份
: 若比重不低 那全力幹是理所當然的 公司的就是自己的 盡力為之
: 若無股份或比重極低, 領人家錢幫人家做事 合情合理
: 該做到哪 自己心裡該有把尺
: 若發問者不知,吾可代答:
: 工時內 全力以赴
: 工時外 抱歉 自己的休閒是比工作更重要的事
: 重要是性比出來的 下班時間 自己的事 重要性高於公司工作
: 當然 自己的事不見得就完全與工作無關 好比研究新技術
: 皆括於公於私
: 2. 原發文者 憲此心得目的為何?
: 是要上來討慰 還是分享 尋求解決方案 亦或舒己不滿
: 討慰 已達成
: 分享 還請誥桓等該司之名
: 解決方案 就是增強自己能力 並學會觀察公司
: 然此板風剛烈 舒己不滿 為人所黜而已
: 總結 下次先搞清楚自己要的是甚
: 當了奴才就是要討主子歡心
: 不然就是只是領人俸祿 工作之時 盡力為事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