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6-06-19 18:56:05建議原po
如果真的得走人 要考慮一下是不是要拿資遣費
有的主管為了省錢 會告訴你:
"你用非自願的方式離職 會影響你找下份工作 我給你方便 讓你自願提離職"
如果非自願離職不影響原po找下份工作的話
那還是要求一下資遣費吧
除了資遣費上的數字外 原po還可以拿著這個證明請領失業補助
如果找工作得找上好幾個月的話 失業補助領到的數字會比資遣費本身還多
建議想一下這個問題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6-06-19 19:26:00不講新公司也不知道吧?他這段經歷應該不會想放進履歷吧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06-19 19:31:00才兩個月又不是兩年,要掰的話不難若能15天後無縫接軌新工作,最多領3.5個月也不無小補
作者: penguinlove 2016-06-19 19:36:00
借問領失業補助勞保年資是不是就須歸零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6-06-19 19:37:00有那麼可怕嗎@@ 直接歸零??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06-19 19:39:00請領失業給付不影響勞保年資
你以為失業補助這麼好領喔不要簽非自願離職 一定要拿資遣費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6-06-19 19:52:00樓上在講啥
作者: patpat (pat) 2016-06-19 19:55:00
15天就可以?我以為要滿一個月找不到才有?
作者:
Ferrara (紅燒冰淇淋)
2016-06-19 19:56:00就隨便丟個履歷出去 然後等幾天沒回音 就可以看作沒找到現在這景氣 要"沒找到工作"還蠻簡單的你可以拿電子業QA經歷去投餐廳廚師 包你一定找不到
作者:
rosefan (Rocket Queen)
2016-06-19 19:59:00事主之前應該有別的工作,勞保年資也許有滿兩年?
作者:
nask (どうぞよろしく)
2016-06-19 20:17:00請公司開兩份證明(自願/非自願)並給資遣費
作者:
Neomen (Neomen)
2016-06-19 20:20:00兩個月被開除不是算試用期不合格嗎?這樣能拿資遣?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6-06-19 20:27:00重點在於面試時是否有答應試用期 有答應就沒救了
作者:
s860134 (s860134)
2016-06-19 20:31:00勞基法沒有試用期 做一天都有資遣費
作者:
DRB (茂吉太酷啦!!!)
2016-06-19 20:31:00GARMIN沒有試用期 但是有所謂的probation 期間三個月到半年不等 probation過了才「相對」安全
作者:
rosefan (Rocket Queen)
2016-06-19 20:32:00這跟有沒有答應試用期無關,非自願離職就是有資遣費
年資一年,資遣費半個月,不滿一年按比例計算(勞保新制94年後的計算方式)
作者: blower12344 2016-06-19 21:04:00
非自願離職跟找工作根本沒差 別被話術騙了
作者:
docker (船塢工人)
2016-06-19 21:15:00probation 不就是試用期,用英文規避勞基法?
作者: yotsuba1022 (Carl) 2016-06-19 21:24:00
garmin的probation就是試用期了。
資遣用的失業補助是就業保險並非勞保,所以跟勞保沒關
作者:
chienk (.................)
2016-06-19 22:01:00離職後 建保就轉出了 下一間公司 根本不能查到 你是否是非自願離職
作者: Sperm 2016-06-19 22:05:00
難講. 我收過離職員工下一家公司的信, 要我給comments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6-06-19 22:22:00不要拿garmin離職證明報到,新公司是知道你去過garmin ?那麼短就離職肯定是扣分,應該沒人那麼白癡拿這經歷找工作吧? 隨便掰一下1、2個月空窗其實還好...
作者:
wallholla (Hi My Baby~~~)
2016-06-19 22:44:00不是幫忙投保勞保時會看到上一家公司?面試時想些合理的理由帶過這幾個月即可啊
作者:
rosefan (Rocket Queen)
2016-06-19 22:47:00現在似乎查不到
作者:
wallholla (Hi My Baby~~~)
2016-06-19 22:47:00才換幾個工作就怕成這樣 先想別的公司請你的前提是啥?若沒有夠吸引新公司的條件 就算沒說這個經歷也一樣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06-19 22:50:00有人更妙只要提到非自願離職馬上就說是勞方問題大,還信誓旦旦的說我的誰誰誰在O商X商總之就是外商也都這樣認為...to patpat兄:失業給付是只要就業服務站認定非自願失業的話十五天就會發放第一個月的部份給申請人,所以最短的銜接時間就是十五天,站上記得有教戰守則可以參考。
作者:
balius (愛喝鮮奶茶)
2016-06-20 16:22:00因為不會回水球所以回在這裡,失業給付最快申請後十五天發放,再就業(勞保投保)後三個月可以申請請領剩餘失業給付總額的一半金額,如果領了第一個月就可請領5/2=2.5個月的金額。
領失業給付是就業保險歸零 跟勞保沒關係 不要再造謠了
作者:
sfking (空白)
2016-06-21 10:31:00就保年資跟勞保年資是不一樣的兩種東西。就業保險年資的功用就是拿來申請失業補助跟育嬰留停津貼用的,超過一年才有那些補助的資格,申請了年資就會歸零重算沒有錯。但為了不讓年資歸零 所以不申請,不覺得邏輯哪裡怪怪的嗎?
作者:
f124 (....)
2016-06-21 13:08:00他要你走不管是不是在試用期內 都要十天前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