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問題,只要你能證明你只上4天班就可以幫公司多賺3~6倍的薪水
那還不拜託你來上班?
我們公司有一周只上3天班的,有每天4點下班的,也有一週上6天每天10小時的(就是我)
上多少班不是重點,能幫公司賺多少錢才是重點。
※ 引述《benq630 (Benq 630)》之銘言:
: 以下幫朋友問
: 他是一個純軟體的工程師
: 以下均以我 代表強者我朋友
: 我拿了滿多錄取通知 回絕了不少 但還在找 勞基法規定30天 還在這30天裡
: 但他突然想到 自已還是有些能力
: 為什麼不要面試時跟主管說 我上班四天就好
: 版上有人這樣嗎
: 認真 如果可以這樣的話 很想要直接提 省自已的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