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蛇不才
最近面試了兩家公司
第一個是外商來台開設分公司 老闆是外國人
工作內容:從過把從國外進口零件,經由台灣組裝測試然後賣出(賣出是別的部門)
周休二日 見紅休 薪水比最法定低薪資多6K,無須管理責 工作單純
第二工作為製作鏡頭公司(類似大立光)
工作內容:從別的部門拿到設計圖 然後負責製作為實體
中間包含採購組裝品管通通要自己去發落
雖說周休 但是實屬責任制 具有挑戰性 薪水法定+10K
然後帶著實體去大陸分公司的生產線生產
一年累積出差大約1個月 應徵名稱: 機構工程師
想請專業的鄉民幫我分析一下 小魯 目前26Y
如果要走長久第二工作似乎是個長久之計(個人見解)
第一次從服飾業踏入機械業 (本身為機械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