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ie50622 (小米蟲)》之銘言:
: 各位前輩們好,魯妹朋友為應屆畢業生,
: 但朋友近日離職時遇到了一些問題,想尋求前輩們意見。
: 因為當初公司表示,簽約流程需要較多工作天,
: 希望朋友可以先工作,然後一邊等流程。
: 故截至本週為止,朋友在公司裡工作了兩週仍尚未與公司簽約,當然也無勞健保。
所以你根本不是他們公司員工
: 只有填過面試時的個人資料表。
: 後來發現這份工作真的不適合自己,在本週五的時候辭職。
: 現在主管要求朋友下週一同時辦理報到跟離職手續,
就報辦到且離職 要求他們補你這兩週的勞健保和薪資
: 並且要朋友簽保密條約,一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
叫他拿錢來買
: 也表示如果朋友不簽就要走法律途徑。
好啊 看他們會不會贏
直接回他們
"我到現還沒有勞健保哦"
: 但朋友怕同一天報到跟離職的紀錄會影響到後續求職。
什麼紀錄? 不夠奴不夠膽小不夠孬的記錄嗎?
現在在科技版都知道了
你還怕什麼?
: 想請問前輩們,如果朋友堅持不簽直接閃人,
: 是否真如公司所說會有法律問題嗎?
不會啊
兩星期的薪資你幹麼送他?
: 這兩週的薪資會照給嗎?還是沒簽就沒錢呢?
你沒報到他可以一直稱你沒去
你就去辦報到 + 離職
注意日期 日期不對 就直接找勞工局
這種爛公司你還不公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