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iegfried921 (白兔,♂的)》之銘言:
自由時報
競業禁止補償 不得少於原工資50%
推 siemen: 台灣真的有廠商願意付這筆敬業條款嗎??10/08 08:21
→ skywish: GG有,身邊長輩10/08 08:22
推 rosefan: 一直很好奇對職階多高層的員工才會使出競業條款10/08 08:28
推 bla: 不付也沒差,上法院就告輸了10/08 08:29
推 siemen: 世上只有GG好,GG的孩子像個寶~10/08 08:31
→ siemen: 快投入GG的懷抱,幸福享不了10/08 08:32
推 Roderickey: 沒付款的要告洩密就告不成10/08 08:49
→ Roderickey: 而且50%也太低了 應該要150%以上10/08 08:49
推 Roderickey: 訂50%這種狗屁數字的人一定也是那種不尊重專業技術的10/08 08:51
噓 jason3345678: 就跟訂基本工資22k是同腦袋10/08 09:24
→ cat0429: 競業條款很多是拿來嚇員工的~不合法就該明訂:要有簽約10/08 09:48
→ cat0429: 金及至少同等薪水的補償吧!坦白說,阻止競爭對手成長,10/08 09:48
→ cat0429: 這還真的是筆小錢耶!更何況還關乎一個人的人生~10/08 09:48
→ cloud0829: 北七 才五成就要綁死人喔10/08 09:49
→ Roderickey: 反正就這些鳥阻礙科技業的發展10/08 10:02
→ Roderickey: 分紅費用化完全是元兇 現在又一堆鳥法案10/08 10:03
→ Roderickey: 完全以服務業看台灣 可悲10/08 10:03
推 Bass1986: 請問公司提出競業禁止(50%工資),離職員工就要簽嗎?10/08 10:04
→ Bass1986: 或是可以拒絕?10/08 10:04
→ Roderickey: 沒錢就是沒心沒人 就是這麼簡單而已10/08 10:04
推 gn01216674: gg五成剛好22k…10/08 10:05
→ Roderickey: 學生時代要分明星學校 出社會要大家齊頭平等 矛盾10/08 10:09
推 ptta: 真正有需要,公司還是告,讓你每週出庭到崩潰10/08 10:11
→ Gyin: 應該至少要實領薪水的50%吧...或不低於離職前月薪10/08 10:19
→ dinway: 人家會去競爭對手那就是錢比較多,結果你只要付原薪資50%10/08 10:24
→ dinway: 就可以擋住,不愧是資進黨10/08 10:24
原本完全沒得領
現在離職不用工作卻至少拿50%薪水
應該算是一大進展了吧
一面倒批評真是好笑
有沒有勞工短視近利怎樣都不滿意
所以只能維持原狀一直爛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