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ASkako (kako)》之銘言:
: 文長 此為重點
: 104資訊科技公司給了核薪薪資後詢問意願
: 回應意願後
: 要了前公司主管電話
: 之後又要了薪資證明
: 還在同一週告知還在面試別人
: 完全沒有實際要錄取 就要了這些私密資料
: 最後送你感謝函
說真的,104這種做法絕對是不夠厚道的。
但是遇到這種事情,我個人的做法可以分享一下:
人資: 請提供目前薪資證明(以及主管電話),否則我們無法核薪。
我 : 我沒辦法直接給這資料喔。你們要這資料做什麼用途呢?
人資: 這是我們流程一定要走的,
用來決定你的薪水,不提供無法進行下一步。
我 :
Case 1: (我爽的話)
那我可不可以換一種方式,提供薪資轉帳,
或是其他作證資料(當然是自己願意透漏的)
Case 2: (我不爽)
我沒辦法接受,你要不要跟用人主管討論一下,
我的期望薪資是 XXX ,我沒有辦法提供薪資證明,
你們內部討論一下怎麼處理。
好啦,再退一步,不管之後有沒有核薪完成,有沒有拿到 Offer,
如果人資,持續壓榨你,要你給不想給的資料,然後說:
沒辦法喔,公司規定,不爽不要來。
這時我會採取兩種做法,取決於我有多想進該公司。
1.我很想進該公司。
持續協商,到底要提供什麼變通方法,HR 或主管才會審核通過。
但是堅持不給我不想給的個人資料,也不要主動說放棄。
直到公司主動說不錄取我。
(協商階段,持續找新工作)
2.這間公司可有可無。
我完全不浪費時間,不提供薪資證明,直接拒絕,換家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