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PO
事發9月到10月中,洪XX先生多次利用上班時間與職務之便性騷擾我,
找我去樓頂、吸菸區、物料室對我毛手毛腳、親吻我脖子、強行抱我、拉我做大腿
因擔心他在工作上對我不利,只能拒絕強忍!
沒想到他一而再再而三騷擾我,下班時間要要我出去吃飯,假日打給我約我出去
喝咖啡。有次在辦公室會議室,洪XX先生叫我去台北公司拿文件,我問他拿什麼?
他回我保險套!事後要離開會議室,他又強行抱我,導致拉扯我手還受傷。事後還
跟副理廖XX先生說我:被害者的工作權與否掌握我手中。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不給你碰,你就要對我怎樣是嗎??今天一個主管是這樣當嗎??
真的忍無可忍!10月中決定告訴副總邱XX先生、人資主管、處長林XX先生,
但公司的第一時間卻是讓我覺得好像在止血讓整件事情不要外流,卻不是
想今天遇到這種事情,受害人心情會是什麼!只擔心此事會影響部門名譽!
為何今天一個做錯事的人,可以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
當初想說副總擔保此事不會發生了,但我只針對不會在公司內部申訴,但我還是對
洪XX先生保留法律追訴權,因為擔心工作上被秋後算帳。
最近 處長林XX 先生對我的出勤表有疑慮,居然跑去問警衛我的出勤時間,
今天林處長可以問我的主管,為何要跑去問警衛,為何要針對我一個約聘工。林XX
處長覺得因為他是主管要了解我的出勤是很正常沒錯,但是有必要去跑去問警衛嗎??
還有前陣子被林XX處長指派去支援製造部事務,下午下去加班到晚上9:00多,10:00,結
果
製造部課長沈XX先生跟林XX處長說我都不認真常不再座位。試問,沈XX先生一個5:30
不到就準時下班的課長,有看到我晚上加班到很晚嗎??很多事沒求證,請不要亂說!
當我告訴人資主管此事時,他的反應是我為何要提告??
疑問
邱先生/林先生為何對此是冷淡處理?護短?好處?官官相護?
以上三位仍坐穩大位,GOOD JOB。
怎感覺息事寧人/隻手遮天/粉飾太平
我們該怎麼辦?
※ 引述《giggled (giggled)》之銘言:
: 事情如下
: 昨日突然有位 助理妹 在部門大聲吼叫:
: 關鍵字: 性稍擾/為什麼K先生可以沒什麼是安穩坐在辦公室(主管)上班
: 為什麼要袒護K(應該指V & W)。我要驚動勞動局........
: 心得:
: W和V高階主管都得知,不知為何掩蓋與袒護。
: 助理小姐爾後也被帶去人資那。
: 不知道 W&V&人資要怎麼搓湯圓。
: 不知道驚動了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