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pphirc (chiao)
2017-02-09 21:23:36小妹因為生涯規劃決定離職
大概工作一年半
按照勞基法規定是20天前提就好了
我已經提早到30天了
結果主管說我給的時間太短
現在人力吃緊
希望等人到職後我把他教會再離開
這樣我可能還要再耗3個月
主管還說一般會半年前就提好讓上面調人
可是我已經規劃好要離開台中了
這樣我之後的計畫都被打亂了
很困擾
我目前已經上系統申請了
不果主管遲遲不簽
還說法律之外還有理跟情
我這樣相當是跟公司撕破臉什麼的
畢竟GG也是間大公司
雖然未來回去的機率很低可是我也不想得罪他
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希望能得到前輩的開示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7-02-09 21:25:00
真的不知道除了主管之外你會得罪到誰
寄信告知 cc給自己和人資 帶錄音筆自保再不然找蘋果
作者: Samael (熾天使(Male)) 2017-02-09 21:26:00
直接 cc 給 HR 就好
作者: harrison1474 (啦啦翔) 2017-02-09 21:26:00
主管不簽直接找負責的HR最快
作者:
yauaia (低調........)
2017-02-09 21:28:00按了時間到就可以走了
作者:
Cger (海洋~~)
2017-02-09 21:30:00跟主管說多找人給志同道合的新鮮人一些機會QQ
都要走了,有什得罪不得罪? 重要嗎? 不差你一個,43000人的公司!
作者:
Biboy (栗子)
2017-02-09 21:33:00直接寄信 & CC HR和自己,前同事就這樣,一天內搞定就走人你老闆會像孫子一樣過來求你
作者:
Aso ( )
2017-02-09 21:33:00人力吃緊 請DPP提高加班時數喔~~~
作者:
cc618000 (鍵盤5566)
2017-02-09 21:35:00半年後還是不會核准的唷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02-09 21:37:00想留到打年中PMD 再給你 I 吧?直接找HR準沒錯!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02-09 21:39:003個月要教會新人,別傻了,3個月後能直接獨立去報FCCB的有幾個, 還不能被reject 喔!
作者:
bla (暱稱一共要八個字)
2017-02-09 21:40:00不幹的最大
作者:
Latte7 (nonono)
2017-02-09 21:45:00留妳到年中 意圖很明顯了。。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02-09 21:46:00半年前提的那種,以前部門的經驗是 JOS, 不是 Q. 但就不清楚廠處不同會不會有所不同!
作者:
MeiHS (囧)
2017-02-09 21:47:00仙推薦我進去
作者:
whsh3310 (QQTTQQ)
2017-02-09 21:47:00你傻了 你老闆在坦你 希望你領到七月那筆再閃人
不考慮7、8月拿完再走嗎,基本上HR系統跑完就可以閃了分別在於好聚好散還是不歡而散而已拿資方很愛的那句"沒有不可以取代的人"頂回去就好
為了好聚好散撐半年,樓上想法很特別接太快sorry
作者: hypolen (dano) 2017-02-09 21:52:00
主管凹你而已 按照勞基法走就沒錯
作者:
FK6819 (恨情人)
2017-02-09 21:52:00名牌放在中控室,正解!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02-09 21:52:00阿如果要講 情 跟 理, 那大家都不用下班了!工作要交接給誰應該是老闆跟Leader討論,不關你的事,你又不是管理職!加班單送出去,沒簽倒霉的是老闆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02-09 22:00:00大膽一點就直接highlight 到HR, 那就非常嚴重了, GG 官方非常看重加班的議題!
作者:
pa2857 (to be or not to be ?)
2017-02-09 22:00:00恭喜你~~
作者:
Unstable (就是愛吃阿~~)
2017-02-09 22:01:00不知道my 上面老張工時談話的連結還在不在。
工作交接給同事,沒同事就主管接,問他要接還是Morris接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7-02-09 22:02:00
要是老闆敢搞我,我們一起照Rule,把之前欠的加班一包報出來,既然要算情份那該還的也要算清楚吧,別傻了,裡面的人都只會壓別人
作者: Battie (Battie) 2017-02-09 22:03:00
離開GG 人生GG
作者: peaceorz (Jason) 2017-02-09 22:04:00
工時都假的啦,什麼都可以prolong,只有46小時不能prolong
作者:
wzmildf (æˆ‘ä¸æ˜¯è˜¿èŽ‰æŽ§)
2017-02-09 22:05:00要交接給誰不關你的事,是公司該派人來跟你交接
是主管要緊張 不是你要緊張 搞清楚當你要離職時 你的地位已經比主管還大了
作者:
gg0079 (edr)
2017-02-09 22:14:00直接跟主管說有私人的規劃 就算白目到問你 回不方便說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