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dy79702 (蘇打打雞)》之銘言:
: 離開新店的公司之後,我順利到了內湖的某一家科技公司上班,
: 主管人不錯,同事相處也很OK,錢也給得很滿意,但是在這兩個禮拜之內,
: 我總是有一種說不出來的不適應,可能是工作性質的轉變,
: 所以我萌生了再次辭職的慾望,
: 因為我一直認為趁公司還沒花錢花人在我身上的時候,早點提出來也算好聚好散,
: 不知這想法是否正確?
連續看到兩篇的詢求離職意見,
小弟不才,工作大概六年,換過大概四份工作,有一些心得分享一下。
年輕時,追求的是理想,有了理想追求薪水。上面這兩個東西,大概在面試就問的到。
但現在我覺得,有個好的工作氣氛也許比上面兩個需求,要來的更重要,當然錢,工作內
容不能太誇張。
有好的工作氣氛,一天十小時,感覺過的很快,像六小時一樣。氣氛不好,八小時過的比
十二小時還久。
如果已經在一個有良好環境底下工作,同事間相處愉快,真的別隨便換工作。這世間真的
怪人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