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還是高月薪比較好
很多公司都跟你唬爛過去都領16~18個月
你算一算 55k *18 = 99萬 好像很爽
結果最後因為是
1.新人
2.一整年中間出了個包黑掉了
3.不小心在女同事小團體黑掉了
4.太早下班
5.加太多班領太多加班費
6.今年公司狀況差共體時艱
7.放婚假請假太久
8.....一堆鳥理由
最後就是送你個0.5個月安慰獎
去這種就是要有領底薪的打算
※ 引述《striveptt (strive)》之銘言:
: 有人有甚麼看法嗎..
: 低月高薪 這個一般比較多人選 比較不會被控制
: 大公司 小公司 這個真的很難選
: 履歷上 好像只有大公司加分 小公司會忽略?
: 大家在找人的時候 會忽略小公司的經歷嗎?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