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chizophrena (你很記者你很腦殘)》之銘言:
: 噓那些說薪資條件不改善 所以人家會偷東西的人
原本是懶得回你的文章,不過想想還是有必要澄清一下,免得真的以為我們是非不分
很多時候推文內容都只是片面回應,沒有主詞沒有受詞
以我自己在那文章的推文,是想說台灣很多人跳槽或是攜帶"腦中"的知識到其他地方,部
份原因是台灣薪資太低(這裡指的並非gg單一事件)
我相信會其他類似抨擊薪資問題的推文,都不是在指gg這件事或是認為偷竊是對的
而是泛指台灣的環境導致專業人員外流
尤其是新聞中的主角幹走不是自己的東西,這真的很不可取
: 台G的薪資條件不好?
: 如果覺得不好 想去中國只能用偷東西來抬身價的
: 你覺得這種人去哪會好?
: 現在中國廠商 只是 "花錢" 買他要的東西
: 他就是利誘你去幫他偷東西
: 他不是因為他本身薪資結構就好
: 只是因為他要你幫他偷東西 給你多點酬勞
: 只是因為他想省他的研發風險和經費 所以想要用買的比較快
: 買又不如偷更省錢
: 這不是薪資結構的問題
: 這是種竊盜與貪念的問題
: 是種想發一票橫財的問題
: 薪資結構好的人 就不會想中樂透頭彩?
: 講得好像被逼去偷一樣
: 根本就想要大賺一票的貪念
誰不想大賺一筆,只是前提要合法
很多公司的專利訴訟案件,不也是如此嗎
作者:
wafer (蜥蜴慶典)
2017-05-03 17:41:00自己聰工作中所得的經驗等,我覺得沒問題,如果是原原po中印出來28nm資料帶走,還不是自己負責的工作範圍,太誇張了
台清交理工,在台北起薪45k,你認為高還是低非四大,理工碩在台北的起薪更是低到38k, 14個月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7-05-03 18:02:00台灣就業環境差,那一開始可以選擇直接去大陸就業。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7-05-03 18:03:00而並非偷機密去提升自己身價。偷台積機密的,最後也是去大陸就業呀!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7-05-03 18:05:00我是針對那位工程師做回覆。
偷東西當然不可取,但企業逼到台清交工作10年無法買房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7-05-03 18:06:00其他人自行取捨到底要低薪留台灣在爬上去 或者直接去國外拿國際薪水。
作者: furio (void) 2017-05-03 18:12:00
非四大,工作20年也買不起房子,這口氣也太大了
作者: pttuser (pttuser) 2017-05-03 18:35:00
還好小豬屎屋沒什麼東西可偷,大家都拿自己mac在工作
作者: Vibird (V鳥) 2017-05-03 18:40:00
老實說真的有技術都在腦海裡記起來了,還要用印的也醉了
作者: smalljacky03 (小小迷糊蟲愛搗蛋03) 2017-05-03 19:01:00
有本事的人就去拿國際薪水,沒本事的人偷機密的本事要夠!
我同事工作3年就再看台北房了 哪裡不行啊 而且台靑蕉台北起薪才沒這麼低非電資應該是有可能 剛沒想到
作者:
miname (>.<)
2017-05-03 19:20:00我有看過交大土木碩在台北當28k監工的電資類有看過114畢業不會寫程式的一個月也只有三四萬
作者:
poi963841 (poi963841)
2017-05-03 19:49:00沒辦法買房自己也要檢討吧,還是有一堆非四大工作沒滿十年就買房的
作者: eknbz (^_<) 2017-05-03 20:00:00
推一下 不過應該絕大多數人都不會搞混吧 還是這社會已經不分是非對錯到這種程度了...
記在腦海中,甚至還能找出wiki的公式的這種還能告得了才怪
台北一間房子1500萬,買不起要負責什麼這版上一堆資方打手,紛紛現形
作者:
huk40199 (goodluck)
2017-05-03 20:35:00學長工作三年就買信義區和瑪莎拉蒂了,哪有低薪
作者: yangrl 2017-05-03 20:51:00
是啊,終於存到100萬買房,其它2900萬父母全結。好勵志啊。
作者:
schizophrena (ä½ å¾ˆè¨˜è€…ä½ å¾ˆè…¦æ®˜)
2017-05-03 22:22:00腦中的東西就是你的經驗 我的經驗給下個東家沒什麼不對 不要把經驗和copy資料混為一談經驗不能分享 那乾脆說知識不能傳播好了
作者:
godnnn (尬的恩恩恩)
2017-05-03 23:06:00你釣出一堆資方打手,鬼島低薪世界有名
作者: thomascal 2017-05-03 23:20:00
推 講得不錯
作者:
SETL (Orz)
2017-05-03 23:22:00台北的房子是拿來炒的 想買來住當然悲劇
作者:
h2526bc (No!ah....)
2017-05-04 12:43:0010年買房繳清 呵呵
作者:
Arnol (還是太淺了)
2017-05-04 19:16:00自己學會的沒話說,偷資料拿去賣的就不用在哪裡牽拖有的沒的,全部都怪別人就好了
作者:
SETL (Orz)
2017-05-05 21:31:00你把那些基隆通勤的擺哪?
作者: homework (家庭作業) 2017-05-07 16:12:00
偷,是不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