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lson (中肯的話通常不好聽懂嗎)
2017-09-15 13:26:02從這海邊的例子 欺人太甚小心被捅
離職的最大
之前有聽過兩人水火不容
其中一人離職前寄信給公司所有的人包含總經理 把對方惡行惡狀公諸於世
若之後不在同樣產業的話
用這招你能耐他何?
大家可以學起來!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ä¸æ¸…楚)
2017-09-15 13:27:00林北就是我還在同產業,甚麼同學都在別的公司當主管的屁話聽聽就好年少輕狂,現在可能就不會這樣搞
作者:
getbacker (工作十年了啊.......)
2017-09-15 13:29:00海邊寄信給總經理要上面的經理核准才會發出...
作者:
magic704226 (梅姬?沒雞?傻傻分ä¸æ¸…楚)
2017-09-15 13:29:00我不是海邊der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17-09-15 14:11:00之前GG 有一個人寄給全公司告狀所以現在GG 的群組寄信有權限管控了
作者: ariz283 (ariz) 2017-09-15 14:20:00
實際利益權力才是真的 收到信也只會笑笑而已見了面誰不是笑笑的 人都是在商言商不過 如果他有朝弱勢了 那封信就會被拿來當武器
作者: AGATELINK 2017-09-15 16:06:00
同學在別的公司當主管就是因為不想跟這個雞掰人扯上關係
作者:
luche (luche)
2017-09-15 16:31:00再值的也很大阿 可以再以子上放圖釘
作者:
smith56 (電子學型男)
2017-09-15 17:02:00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民進黨還在包庇,賴清德給我出來下跪,不要臉!
作者:
ims531 (夏夜茉莉)
2017-09-15 20:26:00樓上有什麼問題啊
作者:
FK56 (幹56)
2017-09-15 21:37:00GG的萬言書告御狀真的很經典XDD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