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一名海邊的員工被迫跑了整個工業區

作者: kynoko (藥師琉璃光)   2017-09-24 09:50:11
※ 引述《michaelmas (michaelmas)》之銘言:
: 嗯 我覺得苦主如果能出面最好
: 但是真的不願出面 也不要太苛責苦主 矛頭還是要對準傷害勞工的一方
: 大家都是外出人討生活而已
: 仔細想想今天這件事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
: 有幾個人在脫身後 還有無比強大的心理素質堅持要走完費時費力
: 可能還要費一大筆錢的法律流程?
: 應該都會想說接下來要好好重新過生活吧!
: 何況苦主告下去可以出來選立委嗎? 要承受多少未知風險才是真的吧!
: 不是說苦主不出面就是對的
: 只是說我們是不是不要用這麼高標準去要求苦主
: 多少人在板上PO文還怕被同事認出來 (文章看完完全不知道是講哪間公司)
: 苦主願意讓朋友PO出他遭遇 而且一看即知是什麼公司、什麼單位
: 就已經是幫很多求職者很大的忙了
: 有人說苦主不出面就愧對鄉民的支持 不告下去等於光出一張嘴
: 但憑良心說我們多數鄉民能做的支持也就是鍵盤支持
: 鍵盤支持如果能吃 天眼通就不會收了
: 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的教訓你我知 獨眼龍都知
: 苦主難道會覺得有這麼多鄉民支持 就神功護體 什麼妖魔鬼怪都不用怕了嗎?
: 人各有志 不是每個人都想要戰鬥到最後 (所以能戰鬥到最後值得被歌頌)
: 我覺得苦主願意讓朋友爆料 就很有意義了
: 勞工要團結 矛頭要一致
: 如果每個出來爆料的人都要提告 那之後就不會有人想要爆料了
: 我也相信每個爆料使大家發出的不平之鳴
: 都能促使職場環境一點點的改變
: 讓子彈飛會吧!
: ※ 引述《su27 (su27)》之銘言:
: : 苦主你這樣不行啦
: : 大家一致挺你(雖然我也是鍵盤幫忙發聲)
: : 你這時候縮手 大家怒氣會指向你
: : 我一開始就很好奇大男人被女生欺負?
: : 你這種個性不行
: : 不知道反擊永遠會被認為好欺負。被踩在腳下
不是說檢討受害者,魯迅有句名言:「悲其不幸,怒其不爭。」,有人會認為這位大文豪
是在指責受害者嗎?
另外,好吧,就算退一萬步來說吧,鄉民們看完苦主遭遇,都是一面倒對苦主軟弱匪夷所
思,連苦主跟怡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合意的言論都出來了,難道苦主真的完全沒有問
題?
離職有那麼難嗎?寄通知信cc自己私人信箱,時間到消失;或是曠職三天就自動解職了,
連這種事情都可以辦到家破人亡,這種爛公司你還給他繼續傷害你的機會,離職有這麼難
作者: MBenz (梅賽德斯-賓士)   2017-09-24 10:13:00
所以你打這些能幫到什麼忙?曠職?苦主說要請特休和病假紅海主管不給請説曠職不是嗎?不是還逼他簽悔過書不然要告他?不是還逼他錄影?欸!你到底有沒有認真讀文章!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9-24 10:30:00
呵呵 不雷餌74糰開始上工了 先說說你跟學姊有什麼關係離職沒那麼難啦!但對你來說閱讀別人文章更難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09-24 10:38:00
苦主都不想出面就算了吧,不懂當初幹嘛po做一半還不如不要做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7-09-24 10:47:00
相同疑惑原篇一面的說詞,
作者: hidog (.....)   2017-09-24 10:52:00
回去看CHbank的文章說當事人以報案,等結果回報囉
作者: ansonwing (殘月風)   2017-09-24 10:53:00
苦主在前面文章的描述是有報警 只是勞工局申訴的部分不清楚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9-24 11:05:00
人家尬嘛要工讀生?不就腦粉而已 你以為妙蟬會發錢?腦子真的是超好東西^^人家文章一直說要離職 是你的朋友們刁難程序所以我才說 護航太明顯 連文章都不瞄一下再帶風向
作者: hidog (.....)   2017-09-24 11:13:00
離職的最大,都要離職了還能被刁難也實在是...
作者: u850234 (France)   2017-09-24 11:16:00
說真的,不做最大。以前海邊公司也不是沒有發生過員工說不做隔天就不來的事。只是大部分的人都希望可以委曲求全。好好的離職,拿一張離職證明,作為去下一間公司的文件。
作者: geniusw (silence)   2017-09-24 11:17:00
魯迅說的真好 但就是這樣 科科
作者: Puffcute (超級喜歡郭雪芙)   2017-09-24 11:23:00
人都不知躲到哪去了算是蠻廢的啦有點浪費時間討論他
作者: MoAB (戰狼)   2017-09-24 11:42:00
發現自從勞工局文章出來後,有些帳號開始不斷重複出現酸當事人, 科科
作者: luche (luche)   2017-09-24 11:48:00
當時還沒準備好慢跑鞋
作者: hidog (.....)   2017-09-24 11:53:00
已經提供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查無實證是勞工局失職反之,會覺得當事人自己也要主動積極....
作者: MoAB (戰狼)   2017-09-24 11:54:00
為什麼報案十天了沒有警方的消息?還是台灣警察辦案都很慢?
作者: hidog (.....)   2017-09-24 11:56:00
偵查不公開,另外警方辦案確實不會多快,案子很多的從警察找到人做完筆錄到開偵查庭都還可以等一個月以上
作者: mrchildren3   2017-09-24 12:02:00
你又不是當事人
作者: robinson (阿呆)   2017-09-24 13:06:00
等今天是你死家人時 講的話就不同了
作者: nixon00 (我選擇擁有這個回憶)   2017-09-24 15:14:00
好棒
作者: yolasiku (我的綠卡能吃嗎)   2017-09-24 20:48:00
哈哈你真以為離職只要寄信通知 人就離開回家等離職證明?說真的啦 用點腦不會死啦!照你這種離職像出捷運站感應一下悠遊卡 人就離開回家等離職證明的 被整剛好到時候你就在家等原公司+下一個面試公司搞死你那才真的爽了唷 學生膩
作者: diarie (diarie)   2017-09-25 09:44:00
你沒待過海邊,一間能逼死強國人的公司,手段有多厲害,進去容易出來難,你懂個屁
作者: q5228859 (WEN)   2017-09-26 00:15:00
幫你推啦,鄉民很會嘴的,猶記得科技版有篇文說"主管跟我說業界很小"來恐嚇下屬,結果一面倒說這都狗屁話支持明天趕快離職,誰知道遇到海邊整個大轉彎xdd說真的直接尬廣曠職跑走哪有差,以當事人的年紀就算跑去傳產當工程師都很容易,事後cc的信件都可以攤出來給勞工局申訴,哪知當事人跑去探客戶的病...當然我覺得海邊這件事真的頗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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