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新竹縣勞工局護航千竣科技

作者: csfgsj (切割對半)   2017-11-03 15:19:22
※ 引述《GameHeven (Mark Williams)》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_0Fyw- ]
: 所以這三天千竣要賠錢。
: 官司結束之後,我把判決書影印一份給新竹縣勞工局,請勞工局開罰。
: 結果新竹縣勞工局跟我說這三天不是國定假日,所以千竣科技合法。無法開罰。
: https://goo.gl/Tif5r7
: 結論就是。
: 新竹縣勞工局覺得自己比法官大,法院判決是參考用的。
公務員廢弛職務
直接上網就可以陳情了
http://www.cy.gov.tw/sp.asp?xdUrl=./CyBsBox/CyBsS1.asp&mp=1&ctNode=1350
作者: transfight (嘴角30度側臉45度)   2017-11-03 15:39:00
小心的推.....不自殺聲明??...現在都公司和官籠斷當然有背景最大......除非鬧大
作者: damm (Anubis)   2017-11-03 17:22:00
勞工要團結啊
作者: powerfans (鄉民潮流)   2017-11-03 17:40:00
請安心檢舉,我試過了不會有任何問題
作者: red81222 (Pp)   2017-11-04 17:42:00
讚!沉默就是霸凌
作者: flybear   2017-11-05 13:23:00
民事部分法院判賠不代表行政部分一定罰的到,例如行政罰法第5條行為後裁處前法律變更而適用從新從輕原則或第27條罹於裁處權時效的情形,都可能造成類此不一致違背人民法感情的情況,立法論上或有討論空間,但第一時間直指公務員廢弛職務、謾罵資工局等,也令勞檢員倍感心寒吧!同為受薪階級這樣彼此互鬥抹黑 呵!這案子陳情監察院頂多轉請機關參處逕復、卓處逕復、說明處理情形回復罷了,一種心理安撫作用!
作者: miname (>.<)   2017-11-06 11:28:00
實體從舊原則https://read01.com/zh-tw/e6j60K.html#.Wf_XrEF-WaM是說0篇文章的帳號是不是分身護航的啊?
作者: flybear   2017-11-06 22:02:00
樓上的法學造詣真了不得,敢問您引的是哪國法的網頁?又行政機關裁處程序是實體法還是程序法?想必您是認為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定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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