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
【粗魯片】「換姿勢」卻弄傷OL 台積電經理挨告性侵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北市一名擔任企劃專員的OL小菁(32歲),今年雙十國慶連假時,特地南下找剛認識1
個月、任職台積電的吳姓男友(44歲),當晚2人發生性行為時,吳男突然要求小菁變換
姿勢,卻讓她痛到受不了而緊急喊停,沒想到吳男卻假裝沒聽見、沒終止性行為,還更加
用力,造成小菁腹部疼痛、下體嚴重撕裂傷,第二天下體甚至大量出血,經過檢查才知輸
卵管積水,治療不好恐切除卵巢。
小菁泣訴,今年9月她透過交友網站「Pairs派愛族」認識在台積電上班的吳姓男子,吳男
表現出很誠懇、很陽光的一面,積極與她交往後,還希望小菁辭掉工作與他同居,甚至承
諾薪水都會交給她管理,沒想到多次發生性行為後,吳男越來越粗暴,完全不聽她的拒絕
,強行性行為造成她受傷,最後還翻臉不認承諾,「做不到交出薪水的承諾」,更別說要
同居、照顧她。
小菁難過地說,國慶連假當天結束性行為後,她已經痛得趴在床上,吳男才拿止痛藥給她
吃,卻還要她趕緊穿衣下樓,陪吳男母親一起吃晚飯,甚至不顧小菁身體虛弱,要求陪伴
吳男的母親回其住處,然後才對小菁攤牌「之前說過的承諾都做不到!」,身心俱疲的小
菁才驚覺被騙了,認為吳男根本就是網路男蟲,利用承諾讓她以為找到真愛,沒想到完全
不尊重她甚至傷害她,所以決定吳男提告妨害性自主。
小菁說,當天被吳男「硬來」,身體就很疼痛,所以她聽完吳男狠心的攤牌後,就決定跟
他分手,沒想到隔天下體開始大量出血,嚇得她趕緊到醫院診治,才從超音波檢查中發現
,右側輸卵管疑似因為粗暴性行為而受傷,才會出血甚至引發積水,醫師診治後囑咐必須
住院治療,甚至要手術摘除卵巢,也會影響日後懷孕機率。
承受不了這樣打擊的小菁,下定決心提告前,吳男卻回頭苦苦哀求,希望能放過他,還帶
著家人北上到她家道歉、下跪,就是希望獲得她的原諒、不要提告,但是小菁看穿吳男只
是不想面對官司,也認為這段感情「回不去了」,更要讓吳男知道毀諾的後果,堅決對吳
男提告。
《蘋果》記者找到吳姓男友,他不斷喊冤表示,小菁根本顛倒是非整件事。吳男說,當時
是小菁自己提出要到台南跟他同居,還要求薪水帳戶交給她「管理」,吳男無奈地說,雙
方才認識不到1個月,根本不可能讓她管理我的帳戶,這本來就是很奇怪的事,根本不是
我對她的承諾。
吳男還說,雙方發生性行為時都很正常,並沒有聽小菁喊「停」,可是現在卻被她用身體
受傷「威脅」,還說要提告,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事;吳男說,她知道小菁長期服用精神
疾病藥物,所以不想再刺激她,才會應她的要求,北上到她家談和解,整個過程都是為了
安撫她的情緒,現在聽到小菁的控訴,認為整個案件根本就是她顛倒是非,既然小菁已經
提告,就等法院還他清白。
律師盧明軒指出,「妨害性自主罪嫌,主要就是保護性之自主權,也就是要禁止以違反他
人,不論男女之意願而為性交或為足以引起色慾之行為。男女朋友甚或夫妻間,同樣的,
性自主權一樣的受到保障。如果其中一方,不願為之,他方仍然必須尊重,縱使在交媾過
程中,一方既已明確表達拒絕之意,他方即應不得再繼續為之,否則仍有構成妨害性自主
罪嫌之虞。惟過程中,一方之意願是否被違背,他方是否明知一方之意思,此乃舉證之問
題。」(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03/125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