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司業務A常常因為跟客戶亂開支票提前交期
但採購B跟供應商C無法配合業務A交期時效,造成我主管D跟採購B常常鬥爭A
但是這次我mail已經CC給專案的5個相關人員,我承諾業務A可以三天後交件給他
另外之後的12件,直接而且本來就是還給採購評估?目前我主管D要我正常化
不要管!直接推給採購B去應付業務A,他自己也不擋也在躲,因為他要退休了!
1.我該把私下花錢找朋友打樣的事情檯面化?(不檯面化的話可以給跟我比較好的
另一家供應商)還是檯面化推薦朋友變成公司供應商?
2.我繼續裝死把三天後交件的事情推還給採購B?
3.之後如何暗示業務A不要讓我這個工程,公親變事主,好人當久交期責任變我?
4.此案如何皆大歡喜,或是誰都不得罪,讓我自己的傷害最低?
因為當傻子當久了所以跟A關係不錯!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