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想回的內容有點長還是回文好了。
對本版版友都年薪三百、朝九晚五、週休二日來說的確勞基法修惡連署和最低工資法的確
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不要忘記了護理人員、運輸業等等也是適用勞基法。
光是輪班間隔改為八小時這件事其實就蠻可怕的,試問如果是一位「花花班」(一週內輪
值2種或3種班別)的護理師,要幫你抽血、打針。或是過勞的台鐵司機員、客運車司機載
著你去上班。甚至是哪天高速公路上有一個過勞的聯結車司機開在你後面之類的。
此外,越多人關心勞基法勞方的權利才有可能提升,當其他國家透過罷工爭取到更多福利
時,台灣的勞工只會叫火車從臥軌抗爭的勞工身上開過去。
再來是最低工資,的確和科技業的關係比較小,不過最低工資法的目的是讓最低工資的標
準變成一個「計算公式」,依照物價指數和 GDP去做計算,而不是勞資雙方用喊價的方式
去調整。
最後分享一下在下個人對於關心社會議題的看法,人的一生事事難料,也不是沒聽過有人
因為傷殘變成街友的,今天你多關心多一點,有可能哪天遇到問題你就會感謝自己當初有
付出過關心。
個人一點淺見啦,如果有冒犯到各位版友還請多多包涵。
不確定這樣有無違反版規,有的話還麻煩版主幫忙刪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