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職缺為工程師,公司請參考我先前的貼文
因為目前的工作有簽約(有獎金),且是同事幫忙介紹的,所以希望是做滿之後再用沒獎金
後年薪減少幅度過大的理由離開,一方面不欠人情,一方面不需要繳違約金。
當初會去新公司面試是想試試看如果對方願意等,我可以考慮,且薪資開很高本來以為對
方不會答應,再加上以為大公司的面試時程會很長,殊不知對方很急,兩周搞定已經將of
fer寄來。
今天上午已經發信婉拒對方,公司 HR以回覆了解,但當初幫忙安排面試的人資公司,卻
又來訊詢問違約要負擔多少錢,他會請新公司主管幫忙,希望我能去。
目前我已經決定要拒絕新公司,不希望回覆違約條件後對方又來找人,希望各位大大幫忙
提供能婉拒卻一次了斷的方式,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