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rtine318 ()》之銘言:
: : 自行開業的29歲女律師 年薪大概多少?
: 這個律師只是單純接觸的有錢人太多了
: 所以看不起被人雇用的工程師而已
: 會請律師打官司的多半是一堆有錢人
: 而有錢人最喜歡打官司的就是分財產
: 台北市一堆人爭財產都是幾十億上百億在爭
: 十億元光是1趴都已經是千萬
: 你一個受雇工程師怎麼會入她的眼
人家自由業,上午十點想吃早午餐就去吃,
下午兩點想喝下午茶就去喝。
想出國,包包一拿,筆電拿著,就去了。
還可以在IG上放個美美的在沙灘寫書狀的照片。
人家還穿黑絲窄裙。
受雇工程師,每天早上八點半去公司餐廳買豬排蛋+豆漿,
中午吃餐廳,晚上早下班刷個水果,晚下班繼續吃餐廳。
想請個半天假都被主管幹譙。周末病毒感染還被急Call回廠區。
她怎麼會看得上?
錢?工程師賣命時間被綁死,了不起三百萬吧。
人家律師隨便混混,時間很多,一百萬算很失敗。
可是她多很多空閒時間,上健身房,旅遊等。
而且她還不會中年失業,被裁員。
靠,我當初就是被騙來當工程師的。
到了中年,肚子很大,還擔心會被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