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軟件開發者出售翻牆軟件 遭判刑三年
在中共嚴密監控網絡自由、封鎖網絡資訊之下,不斷有大陸人士試圖傳播或者研製翻牆軟
件,而遭到當局重判。
《法院報》10月9日消息,近日,戴某因在網站上提供VPN服務被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
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遭上海市寶山區法院判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
萬元(人民幣,下同)。據悉,該案是上海市首例相關案例。
據報,戴某原在某證券管理公司從事軟件開發工作。自2016年4月起,其創建某網站,並
在網站上出售VPN翻牆軟件的帳戶。同時租用境外服務商的多台服務器,向所出售的帳戶
提供可以訪問國內IP不能訪問的外國網站服務。戴某於2017年10月10日被抓,共計向數百
人次提供VPN服務。戴某最終退還人民幣一萬元。
報導承認,VPN普遍存在於我們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用戶眾多。但翻牆軟件(VPN)一直
以來遊走於「灰色地帶」。VPN,也就是Virtual Private Network(虛擬專用網),提供
了一層安全和匿名服務,在計算機和互聯網之間進行加密連接。
VPN技術經常被外資企業使用,保證公司通過網絡連接獲取數據的安全性。同時,由於中
共封鎖網絡,大陸網民不能自由訪問國外的網站,也紛紛使用VPN做為提高信息保密程度
的翻牆工具。
2017年1月,中共工信部提出,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准,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含虛
擬專用網絡VPN)等其它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工信部稱,外貿企業、跨國企業因辦公自
用等原因,需要通過專線等方式跨境聯網時,可以向設置國際通信出入口局的電信業務經
營者租用。
但外界認為,官方可以在那些VPN上面加上自己的側錄程式、監控程式。這樣上網者的身
分曝光了,有可能他上的網、瀏覽的位置,都可以側錄得到。
去年以來,已經不是第一次有人因提供VPN服務而被以該罪名判刑。2017年12月,廣西網絡
工程師吳向洋因提供網絡銷售VPN代理服務,被判五年六個月,罰款50萬元。2017年3月,
廣東東莞市的26歲男子鄧傑威因在其東莞家中通過手提電腦創建網站,並在網站上出售
「飛越SS」VPN翻牆軟件帳戶,被判刑九個月,罰款5000元。
這些因提供翻牆軟件而被判重刑的事例,受到網民廣泛關注。絕大多數網民認為當局「無
恥」,表示「無語了」。網民質疑,「罪名與事實牛頭不對馬嘴,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互聯網網絡自由觀察人士古河曾對新唐人表示,這些傳播或者研製翻牆軟件的朋友們、中
國大陸的民眾,受到中共的打壓,其實一點也不奇怪。因為這種翻牆技術出現,使得民眾
到牆外可以看到非常多的真實信息,看到中共暴政它們的祕密。
安徽省檢察院前檢察官沈良慶認為,提供翻牆軟件實際上不存在違法的問題。因為從自然
法角度來講,(中共禁止VPN)是惡法、非法,這樣的法律本身就是反自由、反人類的。
也有網友表示,當局想透過高壓手段控制網絡、限制民眾的言論自由。民眾可以改用國外
的翻牆軟件,如「自由門」和「無界瀏覽」,這樣就可以翻越本國的互聯網審查了。
https://www.epochtimes.com/b5/18/10/9/n107728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