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公司請假的規則

作者: chengcti (版主請投我一票!)   2018-12-20 21:08:41
我這樣說好了 看你早七晚七就是 OP
OP不準時 產線不就要停線等你上工
再幾次一定解雇
幾點到看你的重要性 你很重要幾點到都沒關係 你不重要晚五分鐘一樣曠職
RD 晚一小時也沒關係 因為你會留下來一個小時以上加班 還沒拿加班費
下次不要再曠職 不然很容易被 fire!
※ 引述《mveloieto9 (少年R)》之銘言:
: 小的位於中部某個科技公司
: 近日請假被記了曠職想來問問
: 主管表示:我因為睡過頭遲到、7:59分才打電話到公司說晚點到
: 因此7點到8點這段時間無法請假,依照曠職論
: 8點到9點之間給予請假
: 公司規格有寫到:曠職以擅自離開崗位、遲到、早退等
: 請問明明有第一時間趕緊打給當班的領班,主管堅持要記曠職是合理的嗎?謝謝
作者: mraznice (mraz(馬滋))   2018-12-20 23:03:00
會講領班應該就是OP
作者: nike3238 (魚兒)   2018-12-20 23:42:00
看來要被炒了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12-21 07:08:00
慣犯最好炒一炒啦 看了就賭爛輪班性質的 前面等交接的不就超衰客服性質的 不就活該幫你接電話技術性質的 不就該死先幫你處理問題連最基本準時上班都做不到了 是能多期望你多有責任感
作者: wklxbiwee (酸雷盟汽水)   2018-12-21 07:35:00
昨天做到早上六點…今天還要早上八點半上班嗎
作者: morris1661 (morris)   2018-12-21 08:06:00
fire, 就fire阿,沒在怕的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18-12-21 19:20:00
你很重要就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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