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規矩本來就是應該的,這是法規,跟誰還有做什麼無關的。
這種故意違規的,應該要像酒駕違規一樣加重才是,特別是某些人,愛靠設劇本演技朔造
形象玩弄他人生涯甚至生計,都是有意圖,明知故犯的慣犯,不是什麼正派人士。
這人能再起,還是因本身相對一般人較高的EQ,社會地位與薪水支撐。不然職場上更多是
用逼的,不僅沒記錄,出去還要自己解釋,因為找工作主管和HR都只想聽和諧的答案。
而且是大人物為了朔造形像就算了,可是很多都只是一般小人物,甚至只是HR,完全不懂
搞手段效果是何在? 弄成這樣,即使double對公司來說都還是便宜,一定要弄上法院嗎?
還好這人至少也是總經理可以跟你耗,沒有要吞下去,做了一個好示範。但對一般人來說
逼走就是逼走,而且本來就不太可能只待一家公司,換環境也是正常的。可是這環境就是
因為有人弄出這種文化,搞得很多人失業轉職還害怕說實話而被迫編故事。
可是主管和HR又注重誠信,要你說實話? 但不接受你說實話(注意,我沒繞口令),而且
還會去做背景調查,強調credit,這到底是什麼樣的credit?
是有人精神分裂嗎? 到底誰才是不誠實呢?
硬體升級需要錢,但是軟體升級還有文化升級,就是用心而已,整天喊競爭力還有升級的
卻連最基本的做不到,難過一堆人情願去所謂沒人情味的國外。
真搞不懂強調儒家禮教的國家,職場文化怎麼會變成這樣?